首頁> 政策法規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國務院授權用地審批權工作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國務院授權用地審批權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0-06-23   |   訪問次數:3386    |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網  
字體: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關于做好國務院授權用地審批權工作的通知

內政字〔2020〕54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為深入實施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國發〔2020〕4號)精神,承接好相關用地審批權,規范我區建設用地報批工作,結合自治區實際,現就做好國務院授權用地審批權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權后用地審批權限

  (一)城市分批次報批。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國務院授權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其中,2020年以前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城市建設用地,尚未實施完畢的,仍可按原途徑報批;2020年起,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用地,按照批次用地方式報批。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征收和轉為建設用地的,在征地權限內,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超過征地權限的,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后,土地征收報國務院審批。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莊、集鎮(旗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除外)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宅基地,需要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且符合相關規定的,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審批,并報自然資源部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用地備案系統備案,其余事項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出臺后銜接。

  (二)單獨選址報批。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國務院授權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其中,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征收耕地不超過35公頃或其他土地不超過70公頃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征收耕地超過35公頃或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農用地轉用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報國務院批準土地征收。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的,土地征收和轉用同時報國務院批準。

  (三)土地預審。國務院或其投資主管部門、中央軍委及其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需新增建設用地且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自然資源部授權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預審。

  二、規范開展土地征收

  (一)征收范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確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的,可依法實施土地征收。旗縣級人民政府要對擬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情況嚴格把關,用地報批時就有關情況做出說明,確保依法合規。

  (二)征收程序。旗縣級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履行“調查、評估、公告、聽證、登記、協議”六步土地征收程序,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方可申請征收土地。2019年12月31日前,國家和自治區已經受理的建設用地項目申請,按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繼續完成審批。2019年12月31日前,已履行“告知、確認、聽證”征地程序的,需按照新的規定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土地征收程序的相關資料在旗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卷宗中留存,用地報批時由旗縣級人民政府就土地征收前期工作有關情況做出說明。

  (三)補償標準。征地補償標準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的標準執行。在自治區制定實施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費用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前,各地區先按照現有社保政策執行,并承諾待相關政策規定實施后將相應被征地農牧民納入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確保被征地農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三、相關要求

  各地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要求,嚴格審查把關,強化全程監管,確保實施好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接住、管好用地審批權。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要加強對各地區報批工作的指導和服務,明確報批要求和標準,切實提高審批質量和效率。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加快研究制定全區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費用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并指導各地區做好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工作。

  附件:1.單獨選址項目用地盟行政公署_市人民政府請示文本格式

2.城市分批次用地盟行政公署_市人民政府請示文本格式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網


香蕉精品亚洲二区在线观看|欧美激情亚洲综合国产999111|国产精成人品日日拍夜夜|久久www免费人成精品香蕉|亚洲成a∧人片在线播放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