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補貼獎勵專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
補貼獎勵專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內工信投規字〔2020〕153號
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
為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防控疫情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生產困難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內政發〔2020〕1號)、《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的十條政策》(內工信發〔2020〕21號),促進我區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生產、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決定開展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重要醫用物資所需重要原輔料生產企業補貼獎勵專項申報評審工作。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內財資規〔2020〕1號)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新改擴補貼。對2020年1月25日至5月31日期間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重要醫用物資生產所需重要原輔料生產企業,以及通過新增重要醫用物資生產線快速形成產能的新建和技術改造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專指車間改造、設備購置費用)比例給予補貼。
(二)貢獻獎勵。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在2020年1月25日至5月31日期間作出的實際貢獻給予專項獎勵;
(三)用工補助。緊缺醫用物資生產企業在2020年1月25日至5月31日期間實際支付緊缺醫用物資生產一線職工工資按比例給予補助;
(四)交通運輸補助。緊缺醫用物資生產企業在2020年1月25日至5月31日期間原料購進、產品外運交通費按比例給予補助。
二、申報條件
(一)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注冊的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
(二)獨立法人,無失信記錄,合法生產,依法納稅,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
(三)重點醫用物資生產企業應取得相應的生產許可證,新建項目已在相關部門備案。
三、申報程序
(一)盟市工信、財政部門共同組織申報,并負責初審推薦。
(二)自治區工信、財政部門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核定,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支持計劃。
四、申報材料
(一)盟市工信、財政部門聯合上報的推薦文件;
(二)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補貼獎勵專項匯總表;
(三)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補貼獎勵專項申請報告。
五、其他說明
(一)同一項目可同時申報多個方向,也可單獨申報某個方向,同時申報醫用防護用品和消殺用品項目需分別填報。同一方向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各級財政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材料報自治區后不接受補報,未能提供完整材料的項目,按無效項目處理。
(二)申請報告正文及附件須加蓋單位公章,正反印刷并裝訂成冊,報告封面側邊(書脊)處標明申報單位及項目名稱。相關附件資料必須以掃描圖片方式置入申請報告中,字跡及公章清晰。
(三)申報材料中涉及的表格請登錄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通知”欄和自治區財政廳門戶網下載。
(四)請于2020年6月8日前將申報材料分別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投資規劃處(紙質3份、電子版1份)、自治區財政廳資產管理處(紙質1份、電子版1份),單獨行文和越級上報不予受理。
(五)工作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投資規劃處 任海軍0471-4824657
自治區財政廳資產管理處 銀宇星0471-4192433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原材料工業處 劉景春0471-4826506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消費品工業處 李占軍0471-4826492
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2020年6月3日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