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規劃》內蒙古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規劃》內蒙古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政發〔2018〕55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現將《〈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規劃〉內蒙古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規劃》內蒙古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18〕16號)精神,充分發揮呼包鄂區位優勢向開放、發展優勢轉化的作用,進一步促進內蒙古自治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自治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踐行新發展理念,以改革開放為引領,彰顯區域和民族特色,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著力推進生態環境共建共保,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發揮各城市優勢,尤其要優化資源要素配置和生產力空間布局,促進區域內部協同發展和對外開放。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創新協同發展體制機制,引導產業集群和人口集聚,提升公共服務共商共建共享水平,形成有競爭力的增長極,將呼包鄂榆城市群培育發展成為我國中西部地區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城市群。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呼包鄂榆城市群初步實現交通網絡一體化,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產業聯動發展取得積極進展,基本公共服務普惠便利,基本形成協同發展、合作共贏的發展格局。到2035年,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達到較高水平,整體競爭力和影響力顯著增強,建成面向蒙俄、服務全國、開放包容、城市協同、城鄉融合、綠色發展的中西部地區重要城市群。
三、主要任務
(一)優化城市群發展空間布局
1.構建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依托呼包鄂榆發展軸、沿黃生態文化經濟帶,突出區域中心城市,強化重要節點城市地位,增強周邊城鎮多點支撐能力,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新型城鎮化格局。發揮交通運輸通道和黃河水道紐帶作用,推進鄰近城市聯動發展,提升人口和產業集聚能力,推動文化資源開發共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協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城鎮建設發展。(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文化和旅游廳、黨委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牧廳、林業和草原局、工業和信息化廳、能源局,列為首位的自治區部門為推進牽頭部門,其他為配合部門,配合部門可由牽頭部門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下同)
2.建設呼和浩特區域中心城市。
發揮呼和浩特市作為首府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強化科技創新、金融服務、文化教育、開放合作等功能。呼和浩特市城區建設軌道交通,完善城市快速路和干路系統,打通支路和街巷,形成以軌道交通和城市快速路及主干路為骨架、次干路和支路及街巷為補充的城市立體交通網。改造中心城區,提升歷史文化街區、科技金融區、行政商業區的綜合承載功能,完善城市新建區域服務功能,推進鴻盛、金川、金山、裕隆等園區產城一體化,建設北部生態觀光帶和南部沿黃生態廊道。大力發展現代農牧業、現代服務業和新興產業,建設國家級乳業基地和大數據產業基地。(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地方金融監管局、文化和旅游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農牧廳、林業和草原局、黨委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推動和林格爾新區建設,做大做強戰略新興產業,提升健康養老、文化創意、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打造一批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加快以數字經濟為核心的新經濟發展。主動融入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規劃建設好中歐班列樞紐基地、保稅物流中心。構建多元發展、多極支撐的現代產業新體系,培育打造引領支撐自治區經濟增長的新引擎、轉型升級的重要支撐。(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能源局、生態環境廳、科技廳、地方金融監管局、文化和旅游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農牧廳、林業和草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呼和浩特海關)
3.壯大包頭市、鄂爾多斯市。
包頭市積極推進產城融合、軍民融合,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工業城市。向東拓展產業空間,向南拓展城市空間,帶動土默特右旗、達拉特旗共同發展。發展稀土新材料、冶金、現代裝備制造、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等產業,打造創新型企業孵化基地和具有世界影響的“稀土+”產業中心。(實施主體:包頭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廳、生態環境廳、地方金融監管局、文化和旅游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自然資源廳、農牧廳、林業和草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鄂爾多斯市加快東勝區、康巴什區和伊金霍洛旗阿鎮中心城區一體化步伐,推進產城融合、人口集聚與呼包榆融合發展,全面建設生態、健康、智慧、宜居、宜業、宜游的品質城市。推進鄂爾多斯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綜合保稅區、裝備制造基地、空港園區建設,打造資源精深加工中心和能源化工產業示范基地。(實施主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能源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廳、生態環境廳、地方金融監管局、文化和旅游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自然資源廳、農牧廳、林業和草原局)
4.培育小城市和小城鎮。
強化城市空間鏈接和功能傳導,發展特色縣域經濟,將土默特左旗、托克托縣、武川縣、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達拉特旗、準格爾旗等旗縣人民政府駐地培育成功能完善、產業和人口集聚的城市,支持符合條件的“撤縣(旗)設市”。引導呼和浩特市區—土默特左旗、呼和浩特市區—和林格爾新區、包頭市區—土默特右旗—達拉特旗、托克托縣—清水河縣—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神木市、準格爾旗—府谷縣、烏審旗—榆陽區—橫山區—靖邊縣、鄂托克前旗—定邊縣在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協作等方面協同發展。(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
重點建設呼和浩特市保合少鎮、金河鎮、敕勒川鎮、河口鎮、老牛灣鎮、盛樂鎮,包頭市薩拉齊鎮、美岱召鎮、百靈廟鎮、金山鎮,鄂爾多斯市薛家灣鎮、樹林召鎮、罕臺鎮、城川鎮、伊金霍洛鎮等一批文化旅游型、現代農業型、生產加工型、商貿物流型、智慧型特色小(城)鎮,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引導支持農牧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定居。(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廳、農牧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
(二)引導產業協同發展
1.強化產業分工協作。
構建產業協作平臺。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合作加快蒙西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建設,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市開展托(克托)清(水河)準(格爾)工業園區產業合作試點建設,在鄂爾多斯市烏蘭木倫鎮和榆林市大柳塔鎮共建蒙陜合作實驗區。打造協作產業鏈條。包頭市與鄂爾多斯市協作發展關鍵零部件研發制造和裝備組裝產業鏈;支持包頭市與榆林市共建稀土新材料、鎂鋁生產及綜合開發利用基地,引導呼和浩特市與榆林市合作開展光伏新材料研發及制造,鼓勵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市與榆林市綜合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等工業廢棄物,發展金屬材料加工和新型建材產業;引導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協作發展大數據、電子信息制造、云計算應用產業,聯手推進國家大數據綜合實驗區建設。建立軍地共商、科技共興、設施共建、后勤共保的軍民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加快建設軍民融合綜合服務平臺,以兵器、航天、核燃料等企業為龍頭,重點發展軍民兩用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新產品;包頭市加快創建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建設陸地救援設施設備研發制造中心和服務保障基地。(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商務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
2.打造優勢產業集群。
打造高端能源化工產業集群。發展現代能源經濟,因地制宜推進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開發利用,穩妥推進煤制油、煤制氣產業化示范工程,推進煤制芳烴、煤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等煤基高端精細項目建設。重點建設鄂爾多斯國家現代煤化工生產示范基地,推進北控煤制氣、伊泰200萬噸煤制油、久泰煤制乙二醇等項目建設,推動上海廟—山東特高壓輸電通道配送新能源項目建設,推進包頭市和鄂爾多斯市采煤沉陷區、達拉特光伏基地建設和庫布齊沙漠太陽能治沙發電綜合示范項目建設。(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商務廳、生態環境廳)
打造金屬加工和裝備制造產業集群。推動包頭鋼鐵基地轉型升級,發展特種需求、高附加值鋼材系列產品,打造稀土鋼品牌,重點打造煤—蘭炭—硅鐵—鎂—鎂合金等有色金屬生產加工產業鏈。大力發展工程機械、礦山機械、煤炭機械、化工機械、新能源汽車、乘用汽車、軌道交通等裝備產業,推動建設呼和浩特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包頭和鄂爾多斯裝備制造基地,推動開沃、比亞迪、奇瑞等新能源汽車項目建設。(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科技廳、商務廳)
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以呼和浩特為中心,加快建設中國北方大數據中心、政務服務云計算中心、開發應用中心。推進和林格爾新區大數據產業基地、內蒙古網絡協同制造云平臺、鄂爾多斯能源大數據交易中心建設。支持包頭市發展稀土新材料、核電燃料元件、石墨(烯)產業,建設國家級稀土新材料基地,培育內蒙古稀土功能材料創新中心并爭取申報成為國家級創新中心,呼和浩特市做大晶體硅材料產業,鄂爾多斯市和包頭市發展化工、鎂合金、鋁合金等新材料。呼和浩特市發展高端生物制藥產業,推動生物科技產業園建設,擴大高附加值產品比例,打造世界級動物疫苗生產基地、西部地區領先的干細胞產業基地和中蒙藥生產基地。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推進準格爾、大唐托電高鋁粉煤灰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推動鄂爾多斯市陶瓷行業提升工藝水平,打造環保陶瓷品牌。呼和浩特建成內蒙古環??萍籍a業園,建設林草種質資源庫,打造生態修復產業基地。(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科技廳、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生態環境廳、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
打造綠色農畜產業生產加工產業集群。依托伊利、蒙牛、小尾羊、蒙羊、鄂爾多斯等龍頭企業知名品牌,打造乳、肉、絨、薯、林果、蔬菜、雜糧等特色農畜產品優勢產業集群。培育一批高知名度商標和品牌。支持內蒙古和林格爾新區建設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將呼和浩特打造成世界乳業之都。建設鄂爾多斯國家農業科技園,鞏固羊絨產業領先地位,打造“中國絨都”品牌。(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農牧廳、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廳)
3.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
文化旅游業。著力打造黃河華夏文明、草原生態觀光、大漠風情體驗、特色文化旅游帶和精品旅游線路。建立旅游協同發展聯盟和聯動協調機制,建設旅游公共服務平臺,實行一體化服務和聯合執法,推行旅游景區通票制。開發建設呼和浩特敕勒川、黃河大峽谷國家地質公園、神泉、包頭小白河、五當召國家森林公園、希拉穆仁草原、鄂爾多斯蒙古源流文化產業園區、薩拉烏蘇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城川紅色教育旅游基地等旅游區。打造昭君博物院、大召、大盛魁、成吉思汗祭祀、鄂爾多斯婚禮等優秀文化遺產品牌。共建西部影視基地、黃河風景道、長城旅游廊道,共辦國際那達慕、馬術賽事、世界民族電影博覽會。推進自行車拉力賽補給站、旅游驛站、自駕營地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民族服裝服飾、內蒙古味道等特色文化的推廣發展。(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
商貿流通業。發揮呼和浩特、包頭物流節點城市和烏蘭察布市中歐班列樞紐節點的輻射帶動作用,推進物流基礎設施聯通,打造輻射西北、連接蒙俄的區域性商貿中心。深化呼和浩特沙良公鐵物流港和出口加工區、包頭公鐵海鐵物流港、鄂爾多斯綜合保稅區和空港物流園區、滿都拉口岸物流中心等建設,推動物流信息平臺建設和信息共享,包頭市建設稀土交易中心和國家級儲備中心,鄂爾多斯市建設化工產品和區域煤炭交易中心,呼和浩特市建設臨空產業園區與跨境電子商務中心。(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商務廳、交通運輸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
金融業和總部經濟。加強多元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推進民營銀行、農牧業保險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的設立,開展大型成套能源化工裝備、專用車輛等設備融資租賃業務,推動對蒙對俄國際結算市場建設。推動國內外知名金融大數據企業落地,打造總部基地和知名會展品牌。(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內蒙古銀保監局)
信息服務業。推進呼和浩特、包頭建設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建設現代工業信息服務平臺、北斗衛星導航服務平臺,重點發展能源互聯網、智能交通、食品安全等云應用平臺,推進包頭廣告產業試點園區、呼和浩特數字創意和動漫產業基地建設。(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商務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文化和旅游廳)
4.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構建協同創新發展新格局。積極推進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建工作。發揮呼和浩特及包頭的高校、科研院所和高端人才密集優勢和輻射作用,加強區域內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載體的協同合作,建設“科技協作共用網”,推進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和中試基地開放共享。(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
共建產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一批產業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推進創新資源共享,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設立鎂、鋁合金綜合利用技術創新平臺。鄂爾多斯市創建國家級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創新中心。呼和浩特市建設科技城示范園,創建和林格爾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科技廳、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能源局)
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設立技術轉移聯盟,推進建成技術交易線上市場和線下實體平臺。引進國外智力,促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消化吸收再創新。輪流舉辦面向國內外的創新大會、科技成果交易會、推介會、技術需求對接會等。(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科技廳、商務廳、發展改革委)
推動全社會創新創業。共建專家人才庫,推進人才資源共享,破除人才流動障礙。依托包頭稀土高新區等國家和自治區“雙創”示范基地、呼和浩特創業園等創新創業平臺,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依托園區、高校、科研院所等培育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加快發展“互聯網+”創業網絡體系。(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
(三)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1.構筑綜合交通運輸網。
加快鐵路網建設。推動完善呼包鄂榆快速鐵路網,建設呼南通道呼和浩特至太原、包頭至銀川、包頭至西安鐵路,加快準格爾至朔州、蒙西至華中等鐵路建設和包頭至白云鄂博鐵路擴能改造,推進呼準鄂鐵路提速升級,盡快融入呼張高鐵系統,形成連接周邊重點區域的快速客運、貨運通道。(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加快公路網建設。連通區域內沿黃公路,改造擴建包茂高速公路,建設鄂托克前旗至銀川、準格爾旗至河曲等高速公路,加快區域內國省干線公路升級改造。中心城區至旗縣(市、區)所在地以一級以上公路連通,加大撤并建制村及達到一定人口規模的自然村通瀝青(水泥)路建設力度,連通京津冀、關中平原、寧夏沿黃、山西中部等城市群,形成區域內外暢通、快速便捷的公路網。(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
加快航空運輸網建設。推進呼和浩特新機場建設,推動包頭機場、鄂爾多斯機場改擴建,積極推進清水河縣、石拐區、固陽縣、鄂托克前旗、杭錦旗等區域內通用機場建設,推動呼包鄂榆干線、支線、通用機場間的互通協作。(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內蒙古民航機場集團公司)
加快交通樞紐和對外通道建設。加強以機場、高鐵站、公路客貨站場為中心的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提升呼和浩特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功能,推進包頭、鄂爾多斯建設區域性交通樞紐城市。暢通通往二連浩特、滿都拉等邊境口岸和秦皇島、曹妃甸、黃驊港等沿海港口的公鐵、鐵海聯運通道,促進與京津冀、關中平原、寧夏沿黃、山西中部等城市群的緊密聯接。(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商務廳,呼和浩特海關、內蒙古民航機場集團公司)
2.推進能源通道建設。
加快電力通道建設。建成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廟至山東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配套電源,推進蒙西地區其他電力外送通道論證。強化蒙西電網與華北電網的聯網水平,在新能源開發集中的地區建設500千伏及以上的匯集站及送出通道。開展呼包鄂城際高速公路充電樁網絡建設。加強油氣管道建設。推進鄂爾多斯—安平—滄州輸氣管道、蒙西煤制氣外輸管道建設,大力推進旗縣(市、區)支線管道建設,逐步構建一體化天然氣網。(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
3.強化水利保障能力。
推進黃河內蒙古段防洪治理工程,提升干流防洪防凌能力,推進大黑河、渾河、小黑河、什拉烏素河等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提升防洪減災能力。建設和林格爾縣前夭子水庫、擋陽橋—沙溝子聯合調水工程等重點水源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區建設,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實施農村牧區安全飲水鞏固和提升工程。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推進城區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在工業園區建設再生水利用設施,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支持有條件的城市建設“海綿城市”,在和林格爾新區開展“海綿城市”試點建設。(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水利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
4.構建信息共享網絡系統。
推進呼和浩特國家互聯網骨干直聯點建設,實現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固定電話資費同城化。推進“寬帶中國”示范城市、寬帶鄉村工程、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建設,打造云計算數據中心基地。推動呼包鄂中心城區公共區域免費無限網絡覆蓋,打造呼包鄂無線城市群。加快通信網絡、城市電網等架空線入地工程,穩步推進包頭市、和林格爾新區、鄂爾多斯市城區綜合管廊建設。推進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智慧城市建設和應用服務。(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大數據發展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內蒙古通信管理局)
(四)推進生態環境共建共保
1.共筑生態屏障。
實施庫布齊沙漠和毛烏素沙地綜合治理工程、沙地沙漠鎖邊林建設工程,認真落實禁牧政策。建設庫布齊沙漠生態經濟示范區,創建毛烏素沙地綜合治理區,探索開展沙漠土地政策改革試點。建設沿黃生態廊道,統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天然林保護、水土保持、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治理工程。實施大青山南北麓生態修復與保護等工程,建設黃土丘陵區清水河縣和和林格爾縣經濟林、包頭黃河國家濕地公園、成吉思汗國家森林公園、煤礦采空塌陷區治理工程、重要濕地病險淤地壩除險加固等工程。(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水利廳、生態環境廳、農牧廳、林業和草原局、能源局)
2.共治環境污染。
開展呼包鄂區域內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快實施重點行業污染治理設施提標改造,繼續開展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會商,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鋼鐵行業燒結機脫硫、水泥行業脫硝和燃煤鍋爐改造工程,實施“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能源替代工程,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地區,積極推廣潔凈煤,實施集中供熱改造工程,推進石化、油氣儲運、工業涂裝和包裝印刷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建設。淘汰黃標車,嚴禁露天焚燒秸稈和垃圾,嚴控餐飲油煙和城市揚塵。(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
加強水污染聯防共治,完善黃河流域監測體系建設,逐步實現水功能區和入河排污口監測全覆蓋,推進重要飲用水源地規范化和達標建設,加強地下水保護。開展黃河流域內蒙古段生態環境保護及修復行動計劃編制工作。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城鎮污水處理及管網建設、污泥處置工程,以及工業企業和集聚區污水處理及改造工程建設。(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
強化土壤污染聯合防治,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推進土默川平原鹽堿地集中改良工程、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程。(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農牧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
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危險廢棄物處置、放射性污染防治、固體廢棄物綜合處置、垃圾分類回收工程。依法履行環評審批程序,重點對資源開發、產業發展、城市建設等方面可能產生的不良生態環境影響進行監測評估。推進環境監測網絡一體化建設,實現環境信息共享。(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
3.共促綠色發展。
實施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實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相關工作,推進海綿城市和低碳試點建設。推進呼包鄂中心城區及周邊地區垃圾分類及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鼓勵重點企業、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提升包頭“城市礦產”示范基地資源集聚能力和綜合利用水平。(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
1.推進對外開放。
對接絲綢之路經濟帶,完善國際運輸通道和二連浩特、滿都拉口岸建設,打造中蒙俄經濟走廊核心節點,將中國—蒙古國博覽會、中蒙(合作)論壇建成中蒙重要的經貿合作與溝通交流平臺,申報爭取國家批復建設中蒙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推進滿都拉口岸、呼和浩特鐵路口岸、鄂爾多斯綜合保稅區建設,整合優化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區為綜合保稅區。推進內陸港和配套物流園區建設,打造輻射整個區域的綜合性港區。加強呼和浩特、鄂爾多斯、包頭航空口岸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建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提升進口資源落地加工能力,重點打造國家重要的能源進出口通道、戰略資源精深加工和儲備基地。(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黨委外事辦,呼和浩特海關)
2.增強輻射帶動作用。
積極融入京津冀協調發展戰略,深化京蒙對口幫扶,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轉移,加強與天津市、河北省在港口資源使用和內陸港建設方面的合作。加強與東部沿海城市群合作,在資金、技術、項目、產能和市場等方面開展合作對接,發展飛地經濟,建設蒙蘇經濟開發區、浙商產業園,主動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加強與巴彥淖爾、烏海、烏蘭察布、大同等周邊城市的協作,輻射帶動烏蘭察布市南北與東西交通高效暢通和經濟發展聯動融合,建設集寧至大同高鐵,形成呼包鄂進入全國高鐵網的通道;加快建設臨空產業園、通用機場、保稅物流中心和樞紐物流基地;大力發展綠色農畜產品加工和文化旅游產業,縮小城鄉差距,轉移就業人口。落實自治區與周邊省(區、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強化與寧夏、甘肅的對接和協作,輻射帶動內蒙古中西部、山西北部發展。(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黨委外事辦、文化和旅游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創新協同發展體制機制
1.推進公共服務一體化。
教育就業領域。建立基礎教育學校聯盟,鼓勵學校牽手幫扶,探索建立校長和教師合作交流機制;打造呼包鄂區域職業教育品牌,探索區域間中職、高職、本科應用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銜接模式;建立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享受同等的就業失業登記、職業介紹和培訓、創業優惠扶持等公共就業服務。醫療衛生領域。開展“互聯網+健康醫療”、遠程醫療、疑難疾病聯合診療;加快優勢??坡撁私ㄔO,推動各醫療機構診療信息共享,醫學檢驗檢查結果互認,推進職業健康監護結果互認;建設跨城市醫聯體,推進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推動包頭市建設國家健康城市試點。社會保障領域。加快社會保障“一卡通”建設,實現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建立12349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和連鎖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機構老人同城化入住試點建設,享受當地養老機構現行運營補貼和保險補貼等優惠政策;繼續實施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簡化房產權證辦理流程,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社會治理領域。結合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和應急管理機構改革,建設完善藥品安全防控網絡,整合提升應急管理網絡。結合社會綜合治理機構改革,推動社會治理由單個城市向城市群協同治理轉變。(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公安廳)
2.推進統一市場建設。
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4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體系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17〕15號)精神,實現各類生產要素跨區域有序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打造區域性經貿合作交流平臺,聯合舉辦專項投資、貿易、文化交流活動,促進跨省(區、市)經貿往來便利化。(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廳)
3.創新利益協調機制。
設立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基金,重點投向跨城市基礎設施、生態環境聯防共治、創新體系共建等一體化項目。制定出臺《重點流域斷面水質污染補償辦法》,實行黃河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全面實施“互聯網+稅務”,推廣完善電子稅務局和大數據平臺系統建設應用,整合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納稅服務資源。(實施主體: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內蒙古稅務局)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體制和推進機制,統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按照要求抓好相關任務的落實。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具體行動計劃,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二)強化政策支持。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要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增強地方政府公信力;完善人才吸引和人口定居政策,暢通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實施土地增減掛鉤政策,盤活區域內土地資源。自治區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的銜接,積極爭取政策、項目、資金等方面的支持。
(三)強化督導評估。自治區各牽頭部門要加大對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相關部門落實《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規劃》和本方案的督導檢查力度,對實施情況及時進行跟蹤分析,適時開展評估。要積極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確?!逗舭跤艹鞘腥喊l展規劃》和本方案的有效實施。
(四)營造輿論環境。各相關地區、部門要利用各類媒體,采取多種方式,加強輿論宣傳,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增強公眾對規劃定位目標、主要任務、重大舉措的認同感,加強城市間的交流,營造全社會主動關心參與的良好氛圍,推動各類組織支持城市群建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