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
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及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專利轉化運用助力科技突圍工程的若干措施》,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服務產業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現將組織開展202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以下簡稱自治區運營中心)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自治區運營中心的建設主體,應具備《工作指引》第三章規定的基礎條件,已申報自治區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的原則上不得申報自治區運營中心的建設主體。
二、工作程序
(一)申報。建設主體作為申報單位,根據《工作指引》相關要求,向屬地盟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以下簡稱盟市局)提交申報書(附件)。各盟市局可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申報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自治區級以上單位,可直接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以下簡稱自治區局)申報,并報所在地盟市局備案。
(二)推薦。各盟市局按照《工作指引》,對建設主體的基礎條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等進行審查核實,擇優向自治區局推薦,各盟市局最少推薦1家單位,最多不超過5家單位。
(三)認定。自治區局組織對盟市局推薦和自治區級以上單位自薦的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專家評審,確定擬認定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正式予以認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要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書,確保全部信息真實、準確,在審核、推薦和評審過程中,按要求及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對申報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并核實,將取消申報和認定資格。
(二)各盟市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申報工作,對申報材料嚴格審核把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高質量完成推薦工作。
(三)請各盟市局和自治區級以上自薦單位于2025年8月10日前,將推薦函、推薦名單和申報材料的紙質版(1式6份)及電子版報送至自治區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
聯系人:盧偉亮 李偉勝
電 ?話:0471-6322593 18748165660
郵 ?箱:nmgzscqyycjc@163.com )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內蒙古自治區知識產權局
2025年7月8日
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