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2023—2024年)驗收結果的通報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關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2023—2024年)驗收結果的通報
辦市場發〔2025〕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決策部署,2023年8月,文化和旅游部確定北京市海淀區等16個地區為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第二批試點地區,開展為期一年的試點工作。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工作(2023—2024年)的通知》(辦市場發〔2023〕109號)有關安排,試點驗收工作已于近期完成。經綜合評估,北京市海淀區、河北省邢臺市任澤區、遼寧省沈陽市、吉林省長春新區、上海市徐匯區、江蘇省無錫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福建省廈門市、江西省新余市、山東省青島市、湖南省郴州市、海南省三亞市、重慶市渝中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縣、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縣等16個試點地區均通過驗收。
上述試點地區在試點工作中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完善信用承諾制度、推進信用品牌建設、優化信用消費環境、促進信用信息共享、加強誠信文化建設方面形成和積累了一批典型經驗做法,對助力當地文化和旅游市場高質量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深刻認識健全行業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的重要意義,加強典型經驗做法的宣傳和推廣,發揮試點工作的示范帶動作用,不斷提高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建設水平。
特此通報。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5年6月17日
來源:文化和旅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