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合作開展金融助企穩崗擴崗有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合作開展
金融助企穩崗擴崗有關事項的通知
內人社辦發〔2025〕89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穩崗擴崗力度,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穩崗擴崗力度的通知》(人社廳函〔2025〕25號)要求,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行,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重點支持自治區范圍內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的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包括但不限于經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穩崗擴崗企業,就業彈性大、民生關聯度高的生產制造業、加工業、批發零售業、養老、托育、家政、餐飲、外賣配送等行業企業,“用工難、用工貴”問題突出的穩產保供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返鄉入鄉人員、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城鄉就業困難人員以及新市民等群體較多的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
二、認定標準
(一)申請穩崗擴崗專項貸款的小微企業原則上應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登記注冊成立1年以上;
2.用工人數不少于10人;
3.申請貸款前1年內用工人數未減少或用工人數減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
4.沒有未償還的穩崗擴崗專項貸款;
5.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申請穩崗擴崗專項貸款的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等個人原則上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合法經營實體、實際開展經營滿6個月;
2.經營實體沒有未償還的穩崗擴崗專項貸款;
3.經營實體有用工的,在申請貸款前1年內用工人數未減少或用工人數減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且無拖欠員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4.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貸款政策
(一)網上自助模式
通過中國銀行網上銀行(https://www.boc.cn)在線辦理,貸款額度隨借隨還、循環使用?!靶庞觅J”:面向小微企業,純信用方式,最高額度100萬元,期限不超過1年;“商E貸”:面向個體工商戶,純信用方式,最高額度100萬元,期限不超過1年;“銀稅貸”:面向優質納稅小微企業,純信用方式,最高額度500萬元,期限不超過1年;“抵押貸”:面向小微企業,以房產作為擔保的產品,最高額度1000萬元,期限分為1年和3年;“抵押貸(工業廠房)”:面向小微企業,以工業(倉儲物流)用房作為擔保的產品,最高額度1000萬元,期限分為1年和3年。
(二)線下申請模式
1.授信額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單戶授信額度最高5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等個人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單戶授信額度最高1000萬元。
(1)純信用方式:小微企業穩崗擴崗專項貸款信用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于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2年以上,且首次在金融機構貸款的小微企業,信用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等個人穩崗擴崗專項貸款信用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法人代表人或個體工商經營者需在自治區范圍內擁有住宅房產。
(2)抵押+信用方式:借款主體提供不動產抵押,最高授信額度=不動產評估值×抵質押率(65%-70%)+信用額度;信用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且不高于最高授信額度30%。
2.貸款品種和期限
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固定資產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3.貸款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日常經營周轉、薪酬發放、技術創新等。
固定資產貸款,購置設備、設備升級改造、設備、廠房建設等。
不得用于國家明令禁止的交易或投資等領域,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房地產、民間借貸、證券市場、期貨市場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
4.貸款利率
年化利率(單利)不超過4%、最低可至2.9%。
5.擔保方式
提供純信用授信,亦可提供保證、抵質押以及組合擔保。
四、辦理流程
(一)貸款申請
符合條件的企業、個人,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申請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向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各分支行(見附表)提出穩崗擴崗專項貸款申請。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向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各分支行推薦穩崗擴崗專項貸款經營主體名單。
(二)資格審核
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協助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各分支行核實企業吸納帶動就業情況,重點核實吸納就業人數、穩崗情況,近2年繳納社保人數及社保繳費金額等情況。
(三)銀行審核
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各分支行與申請企業聯系對接,對企業資質、項目投向、信用結構等方面進行初步評估,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開展授信評審等工作,對項目狀況、投資回收、風險防控等進行獨立審貸、自主放貸。
(四)貸后管理
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各分支機構定期開展貸后檢查,進行資金流向監控,確保信貸資金用于生產經營領域。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協助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各分支機構核實企業在貸款期內吸納帶動就業情況,定期評估穩崗擴崗專項貸款推薦經營主體名單,對不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予以動態退出。
五、優惠政策
(一)享受專項信貸規模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行設立專項信貸資源,積極滿足為各類經營主體融資需求,2025年—2028年每年安排不低于30億元信貸規模,用于穩崗擴崗專項貸款。
(二)享受無還本續貸政策
針對貸款到期后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經其主動申請并經審批通過后,可享受無還本續貸政策,繼續使用銀行貸款資金。
(三)享受審批綠色通道
原則上在貸款申請資料齊全的情況下,網上自助模式1個工作日完成審批及貸款發放;線下申請模式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5個工作日完成貸款發放。
六、職責分工
(一)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行組成專業隊伍,為穩崗擴崗的經營主體提供優質服務。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各分支機構按規定審貸,自主貸款。做好專項貸款明細臺賬,定期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相關情況。
(二)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企業用工服務,詳細了解企業穩崗擴崗融資需求,及時將穩崗擴崗專項貸款經營主體名單推薦至當地中國銀行,重點推薦吸納就業人數多、經營持續且穩定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三)尚未開辦“創業擔保貸”業務的地區,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加強與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積極對接,共同推動開展業務,確保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盡快落地實施。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工作銜接
本通知下發前已生效的穩崗擴崗貸款合同,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貸款流程、貸后管理以及本通知未明確的,仍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開展金融助企穩崗擴崗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函〔2022〕164號)相關規定執行。
(二)創新服務模式
鼓勵各盟市探索建立穩崗擴崗專項貸款與創業擔保貸款聯動機制,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借款人,超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部分的融資需求,可通過“創業擔保貸款+穩崗擴崗專項貸款”的組合貸款方式給予支持。為進一步加大對創業擔保貸款服務群體的支持,各盟市積極開展無創業擔保貸款基金擔保的業務模式,即為符合條件的個人提供最高30萬元的信用貸款,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最高400萬元的信用貸款。
(三)深化政銀合作
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各分支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共同推進金融助企穩崗擴崗工作的重要意義。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本地區金融助企穩崗擴崗實施方案,建立定期聯系協商機制,大力組織開展以“穩崗擴崗專項貸款”為主題的政銀企對接活動,宣傳各項優惠政策,努力為各經營主體提供優質服務,更好地發揮金融助力企業穩崗擴崗的支持作用,促進穩定和擴大就業。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5年6月3日
(聯系單位:內蒙古自治區就業服務中心,聯系人:郝婷 ?????0471-6944731)
來源: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