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知識產權領域自治區與盟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自治區知識產權領域自治區與盟市財政事權和
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政辦發〔2024〕48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知識產權領域自治區與盟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蒙古自治區知識產權領域自治區與盟市
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知識產權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3〕48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自治區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18〕13號)精神,為科學界定、合理劃分知識產權領域自治區與盟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推動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自治區與盟市財政關系,建立穩定的自治區以下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工作水平,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內容
(一)知識產權宏觀管理
將制定實施全區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研究制定知識產權領域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開展全區性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確認為自治區級財政事權,由自治區承擔支出責任。
將制定實施盟市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盟市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確認為盟市財政事權,由盟市承擔支出責任。
(二)知識產權授權確權
將自治區各級著作權管理部門辦理的國內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作品登記,確認為自治區級財政事權,由自治區承擔支出責任。
(三)知識產權運用促進
將全區性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促進和知識產權交易運營監督管理,全區性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出版外國圖書合同登記、出版和復制境外電子出版物和計算機軟件合同登記、復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登記,向國外申請植物新品種權登記,結合自治區產業發展開展專利導航,全區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承辦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自治區級著作權管理部門辦理的著作權許可和轉讓備案,確認為自治區級財政事權,由自治區承擔支出責任。
將盟市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促進和知識產權交易運營監督管理,盟市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出版外國圖書合同登記、結合本地區產業發展開展專利導航,盟市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盟市著作權管理部門辦理的著作權許可和轉讓備案,確認為盟市財政事權,由盟市承擔支出責任。
(四)知識產權保護
將全區性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全區性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建設,全區性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評價和績效監督考核,全區有重大影響或跨區域的知識產權重大案件組織查辦和督查督辦,全區性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維權援助,在全區有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和行政調解,技術出口中涉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對外轉讓審查,自治區級軟件正版化工作組織推進,確認為自治區級財政事權,由自治區承擔支出責任。
將盟市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盟市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建設,盟市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評價和績效監督考核,盟市知識產權執法、快速協同保護、維權援助,未列入中央、自治區財政事權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和行政調解,盟市軟件正版化工作組織推進,確認為盟市財政事權,由盟市承擔支出責任。
(五)知識產權公共服務
將全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在區內的傳播利用和融合應用,全區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安全防護,全區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確認為自治區級財政事權,由自治區承擔支出責任。
將盟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在本地區傳播利用和融合應用,盟市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安全防護,盟市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確認為盟市財政事權,由盟市承擔支出責任。
(六)知識產權涉外工作
將自治區與外國地方政府、地方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自治區級財政事權,由自治區承擔支出責任。
(七)知識產權領域其他事項
將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和普法,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學科、學院、學位建設等事項,按照隸屬關系分別確認為自治區級財政事權或盟市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自治區級職能部門及所屬機構承擔的事項,確認為自治區級財政事權,由自治區承擔支出責任;盟市職能部門及所屬機構承擔的事項,確認為盟市財政事權,由盟市承擔支出責任。
將自治區與港澳臺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自治區級財政事權,由自治區承擔支出責任。
知識產權領域其他未列事項,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具體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二、保障措施
各盟市、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強化監管監督,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要根據改革確定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合理安排預算,及時下達資金,切實落實支出責任,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著力優化支出結構,提高知識產權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參照本實施方案,結合盟市以下財政體制等實際,合理劃分盟市以下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將適宜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承擔的知識產權領域支出責任由盟市承擔,避免旗縣(市、區)人民政府承擔過多支出責任。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來源: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