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呼政發〔2022〕49號
各旗、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各企業、事業單位:
現將《呼和浩特市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呼和浩特市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印發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實施方案的通知》(內黨發〔2022〕36號),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確定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示范城市的通知》(國知發運字〔2022〕33號)要求,扎實穩妥推進全市知識產權強市試點建設工作,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高效益運用、高標準保護、高水平服務,有效支撐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呼和浩特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的重要講話精神、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論述和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家、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知識產權規劃,積極抓住共建“一帶一路”契機,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轉型升級,立足我市區位優勢、產業優勢、資源優勢,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完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體系,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實現我市知識產權工作整體提升。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質量優先
深刻認識知識產權在現代經濟體系和新發展格局構建中的重要作用,堅持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合。充分發揮政府引導、部門協同、企業主體、協會補充的作用,形成同心合力、共建多贏的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二)堅持強化保護
加強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統籌推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公民誠信等工作,構建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知識產權保護能力,著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堅持創新導向
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聚焦前沿科技關鍵領域和支柱產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知識產權資源要素順暢流動和高效配置,持續激發創新活力和發展動力,培育提升首府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為首府科技進步、產業升級、結構優化提供有效支撐。
三、目標任務
按照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要求,到2025年,知識產權創造更加顯著、知識產權運用更加充分、知識產權保護更加健全、知識產權管理明顯優化、知識產權服務更加完善。以“知識產權有效支撐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全面提升首府戰略位勢和發展能級,逐步構建完整、健全、運行順暢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全鏈條,提升知識產權支撐引領經濟發展的能力,更好地服務首府核心功能和創新型城市建設。
到2035年,知識產權制度體系更加完善,管理方式更加科學,激勵創新創業作用充分發揮,對外開放格局全面形成,綜合競爭力大幅提升,具有地方特色的綠色發展知識產權強市基本建成。
(一)完善知識產權政策制度,更高質量支撐經濟社會發展
1.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市、縣兩級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建設和工作隊伍建設,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等制度運行關鍵環節,服務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服務機構、社會公眾等多元主體;持續開展縣域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積極培育國家知識產權強縣;研究建立知識產權與產業發展相結合的創新驅動發展指標。
2.建設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加快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建設布局,完善知識產權舉報投訴和維權援助服務體系,進一步拓寬維權援助服務范圍和服務內容。結合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規劃布局,積極爭取建設“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開展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于一體,行政執法、維權援助、仲裁、調解、司法聯動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為區域產業創新發展營造便捷高效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推動快速確權和協同維權,為創新主體提供“一站式”維權方案。
3.加快推進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企業自律和信用建設,引導企業守法誠信經營,增強保護知識產權意識。對嚴重失信責任主體,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辦理海關相關業務時,對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主體實施者進出口貨物實施嚴密監管,加強布控查驗、統計監督核查或后續稽查。
(二)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更高水平促進營商環境優化
4.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能力、效率和精準度。拓寬司法保護領域與范圍,在依法打擊犯罪的同時,落實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充分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以及公共利益。依法懲治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和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完善技術調查官制度,推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司法裁判標準有機統一。細化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數額計算規則,提高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水平。創新調查取證方式,探索律師調查令制度,充分發揮保全制度效能。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和檢察領域改革創新,推進知識產權法庭和知識產權檢察辦案機構建設。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完善行刑銜接機制,建立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案件信息共享平臺。打造“一站式”知識產權糾紛解決平臺。深化“訴調”對接機制,探索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提高專利侵權訴訟案件審理效率,指導公證機構創新公證服務方式,提高公證服務質量,發揮公證優勢和職能。
5.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加強行政執法能力建設,大力提升行政執法人員專業化、職業化和裝備現代化水平。完善市區聯動、多部門執法協作機制,堅決打擊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知識產權惡意侵權、重復侵權行為的行政處罰執法力度。加大對侵犯商標權、專利權、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圍繞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開展知識產權執法專項行動,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行為打擊力度。嚴厲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加強商業秘密保護,依法防止知識產權領域壟斷和濫用。加大軟件正版化督查力度,持續開展植物新品種專項整治行動。強化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進出口侵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6.健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健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完善工作保障,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和專家作用,提高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水平。統籌推進知識產權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發展,完善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機制和工作體系。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優勢作用。深化人民調解,健全分層分類有機銜接、配套保障知識產權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解工作機制。加強行業知識產權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擴大知識產權領域人民調解組織覆蓋面、社會認知度和影響力。建立完善知識產權仲裁工作機制,探索“調仲”對接,不斷完善知識產權多元化解糾紛方式。
7.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水平。加強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經驗交流,典型案件的宣傳力度,回應社會關切,震懾違法行為,全面營造創新主體有動力、市場主體有活力、市場運行有秩序的良好發展環境,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達到83%以上。
(三)優化知識產權運營機制,更高效益實現創新成果價值
8.促進知識產權創造提質增量。進一步提高全市發明專利、注冊商標量,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企業專利、商標高質量創造工作,至2025年,專利授權總量達到25000件,每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超過7.6件;商標注冊量突破70000件,地理標志數量達到37件;作品著作權登記數量穩步增長。
9.促進知識產權高價值創造。制定高價值專利培育方案,大力培育高價值核心專利,推動企業、高校院所和服務機構等合作,圍繞生物醫藥、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乳制品、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草種業、生態治理等重點產業,建立3個以上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形成3個規模較大、布局合理、對產業發展和國際競爭力具有支撐保障作用的高價值專利組合;培育5家擁有高價值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企業達到140家;專業知識產權托管服務累計覆蓋小微企業500家以上。
10.加快培育植物新品種。在植物新品種方面,形成科研分工合理、產學研結合、資源集中、運行高效的育種新機制,培育一批高產、優質、多抗、適應機械化作業、設施化栽培的植物新品種;建成2個標準化、規?;?、集約化、機械化的優勢農作物新品種生產基地,使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保持在98%以上,培育2個育種能力強、生產加工技術先進、市場營銷網絡健全、技術服務到位的“育繁推一體化”現代種業,使呼和浩特市自有知識產權品種市場占有率達到35%以上;健全市、縣兩級職責明確、措施先進、監管有力的種子管理體系。
11.加強知識產權區域合理布局。重點選擇特色農業旗縣進行知識產權區域布局。重點開展縣域優勢特色農產品區域布局、地理標志產品區域布局,理清各類知識產權資源的分布情況,開展知識產權資源創新和產業資源匹配度分析,形成與此對應的產業發展引導目錄,推動縣域產業布局更加科學、產業結構更加合理,促進創新資源向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領域聚集,使縣域產業形成較強的競爭優勢,助推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助力區域鄉村振興。
12.建立健全區域公用品牌培育制度。政府牽頭,各相關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加大區域公用品牌培育力度,積極指導集體商標、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申請地理標志農產品登記保護,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識,鼓勵開展綠色有機優質農畜產品認證,并通過科技創新全程控從源頭抓好綠色有機地標農畜產品品牌認證,為區域公用品牌培育提供源源不斷的優質產品支撐。加強對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的規范管理,建立相關科研院所參與的評估機制,維護品牌的權威性和公正性。培育形成在自治區內具有較高知名度的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10個以上,在國內外具有較高知名度的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2個以上,地理標志農產品登記在5件的基礎上每年遞增1件,綠色食品企業與產品數量年均增長3%。
13.推動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生產。建立完善生產精細化管理與產品品質全程化控制技術體系,推動使用自然資源豐富、具有優勢特色、區域產業鏈條完整的區域公用品牌農畜產品實現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生產。支持和鼓勵相關部門和各旗縣區針對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可推廣的標準化、集約化程度高的區域公用品牌農畜產品制定種養殖環境、種養殖管理、產品分等分級、加工包裝、質量安全限量、檢驗檢測方法、儲存運輸等全產業鏈標準體系,結合“三品一標”提升行動,保障區域公用品牌農畜產品質量和安全不斷提高。
14.完善知識產權運營平臺。將知識產權運營平臺打造成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創新主體共同參與的知識產權運營載體,按照公益化服務與市場化運作結合的方式,線上線下交互,提供全方位的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實現專利技術交易額、專利技術產業化產值快速增長;加大覆蓋全面、服務規范、智能高效的公共服務供給;加強公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網絡化建設;建立數據標準、資源整合、利用高效的信息服務模式。
15.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力度。優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機制,實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普遍化和規?;?依托呼和浩特商標窗口質押登記,為市場主體提供全方位的商標權質押登記服務;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銀行、擔保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構建多元化的知識產權風險處置機制,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創新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知識產權普惠金融支持科技型小微企業;深化和拓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加強政銀合作,支持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知識產權混合質押和保險,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年均增幅與貸款余額增幅相適應。
16.積極推動政企校研聯合轉化。助推地方和高校整合各自優勢搭建合作交流平臺,深化產學研合作。圍繞落實“科技興蒙”行動,充分發揮和林格爾新區等平臺優勢、政策優勢、產業優勢和自治區駐呼高校的智力資源優勢,搭建集科技成果供給、需求、中介、資本等為一體的科技轉化平臺,為市場主體提供技術轉移、項目融資、產業孵化等科技成果轉化全價值鏈服務,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不斷培育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在和林格爾新區等地建設內蒙古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高校協同創新基地和高校創業實訓基地,拓寬科技成果供給渠道,推進科技成果供需精準對接,提高中小企業成果轉化能力,推動更多的高校院所的高價值專利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17.助推知識產權成果轉化運營。采取申請+運營模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聯合定制研發,收儲國內外高價值核心專利,建立知識產權聯盟,打造產業專利池,支撐呼和浩特市產業提質、增效和升級;加強培育高校專利運營辦公室和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培育3家以上專業化、綜合性的知識產權運營機構,有效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運營。
18.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動發展。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評價機制和服務體系。落實標準必要專利制度,加強標準制定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保護,促進創新成果產業化應用。在乳業、草種業等重點產業和優勢領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創科技成果、一批關鍵突破技術和一批具有主導權的國際標準。
(四)強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更高標準滿足創新主體需求
19.建設知識產權服務示范區。聚集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整合服務資源,提升全市知識產權服務能力,形成集專利、商標、版權、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全門類,創造、保護、運用全方位的知識產權服務鏈,做大做強知識產權服務業,構建服務西部、輻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切實提升強化專利轉化、商標品牌、版權登記效率和公共服務,提高版權保護水平。進一步促進本市知識產權服務業態發展,形成涵蓋代理、維權援助、信息利用、戰略分析、復審訴訟、展示交易、產權金融、宣傳培訓等環節的服務產業鏈。
20.提升商標注冊便利化水平。依托呼和浩特商標受理窗口,實現商標注冊、變更、轉讓、續展、許可備案、馬德里商標注冊申請全鏈條服務,實行企業商標注冊、馬德里商標注冊國內與國際一體化協同服務,為市場主體提供全方位的商標注冊“一站式服務”。
21.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搭建集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于一體的知識產權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務平臺;完成“一帶一路”沿線相關國家和地區的知識產權數據資源的匯集、整合、存儲和標引,建設知識產權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面向全社會免費提供基礎數據,面向中小微企業開展精準化的知識產權信息推送服務。
22.提升知識產權數據利用水平。鼓勵市場化開發和建設細分產業領域的知識產權專題信息數據庫,整合國內外知識產權數據、法律信息、市場動態等數據資源,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檢索、分析、預警和數據管理等綜合服務;以政府采購提供公共服務的形式,購買主要發達市場專利數據庫和知識產權信息資源庫,為創新主體發展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平臺和支撐服務。
(五)營造知識產權人文環境,更高品質打造人才培養高地
23.加強知識產權文化宣傳。創新知識產權文化載體,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在電視臺、主流報紙等傳統媒體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充分利用網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廣泛推送知識產權信息,利用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中國專利周等活動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教育;編制發布《呼和浩特市知識產權發展與保護》報告,支持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型知識產權活動;加強與自治區相關部門的合作,舉辦面向全區的高價值專利創新創業大賽,交流高價值專利培育經驗,挖掘技術先進、市場潛力大的科技創新項目;加大知識產權前瞻性研究,為知識產權事業加快發展提供決策參考;將知識產權知識納入科普活動,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良好社會氛圍,提高群眾知識產權素養。
24.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專利實務人才培訓計劃,培養知識產權運營型、管理型人才;支持高校加強知識產權學科建設和學歷教育,開展青少年知識產權普及教育工作;加強黨政領導干部知識產權培訓,把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基礎知識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培訓內容,全面提升黨政領導干部的知識產權意識。
25.強化知識產權人才支撐。建設“一帶一路”知識產權智庫;依托高等院校,成立1-2個知識產權學院和知識產權研究院,建設中蒙俄國際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與蒙古、俄羅斯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合作,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教育培訓、戰略咨詢等,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培養國際化的知識產權綜合人才;支持企業、科技園區積極引進高層次復合型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切實加強對人才落戶、醫療服務、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精準、全方位支持。
(六)深化知識產權交流合作,更高層次助力區域協調發展
26.深化知識產權交流合作。深化與華北、西部區域城市和副省級城市間的知識產權交流合作;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機制,構建國際化開放創新體系;建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知識產權交流合作長效機制,以互訪交流、會議研討等形式打造國際化知識產權交流合作平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完善知識產權聯席會議機制,建立跟蹤評估考核機制,明確下達考核指標,確保建設工作任務有序開展按時完成。將知識產權工作納入旗縣區黨委和政府政績考核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強化資金保障
加強財政資金保障,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資金渠道支撐,確保獎勵資金兌現。按照市政府部門預算編制要求,將呼和浩特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列入當年部門預算,按照中央財政知識產權事務支出預算,保證知識產權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依法拓寬融資,創新市場運作,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探索知識產權發展資金籌措新模式。
(三)加強科技保障
發揮國家、自治區知識產權科研項目的支撐作用,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等技術在知識產權保護中侵權假冒的源頭追溯、實時監測、在線識別、保全網上證據、獲取電子證物等功能,提升知識產權侵權鑒定、損害評估、精準打擊能力,推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裝備現代化、智能化建設。
(四)加強人才保障
高質量壯大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隊伍,夯實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基石,完善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機制,探索設立知識產權戰略研究院或國際知識產權戰略研究院等智庫機構,建立知識產權行政部門與司法部門學習交流機制,打造適應新時代提高知識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干部隊伍。
附件: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_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