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意向銀行征集工作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關于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意向銀行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銀行金融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支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精神,結合《內蒙古自治區支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合同融資辦法》(內財購〔2021〕504號)文件要求,現就有關征集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與條件和要求
1.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或地方商業銀行,具備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金融許可證件;
3.三年內未受監管機構重大違規處罰;
4.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5.具備與政府采購云平臺合同融資系統對接的技術能力,并
按照合同融資系統統一接口規范要求進行相關業務數據對接;
6.接口對接時限為5個工作日。
二、公開征集
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意向銀行實行總行準入制,由總行或區內一級分行參與征集,通過書面承諾的方式提交相關材料(見附件),經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核通過且與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云平臺合同融資系統接口對接成功后,即可開展業務。
為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進一步推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在全區范圍內的開展,對參與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的意向銀行將采取常態化征集方式,不再組織統一征集。
聯系人:蘇 威 聯系電話:0471-4192426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2021年9月1日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