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現代農牧業產業園監測評價辦法》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現代農牧業產業園建設,提高自治區現代農牧業產業園建設和管理效率,完善監測評價制度,準確評價產業園建設成效。3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印發《關于修訂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現代農牧業產業園創建指導意見〉〈內蒙古自治區現代農牧業產業園監測評價辦法〉的通知》,現將《內蒙古自治區現代農牧業產業園監測評價辦法》(以下簡稱監測評價辦法)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2022年,我廳依據《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監測評價辦法(試行)》,結合自治區現代農牧業產業園創建的實際,起草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現代農牧業產業園監測評價辦法(試行)》,對我區產業園建設質量管理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近年來,隨著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申報關注重點指標調整,結合我區產業園監測指標數據實際需求,在修訂《產業園建設指導意見》同時,也對原《內蒙古自治區現代農牧業產業園監測評價辦法》中的監測指標做了優化精簡,由75項精簡至49項,最大程度減少了基層統計工作量。為此,我廳重新修訂完善了《內蒙古自治區現代農牧業產業園監測評價辦法》。
二、主要框架
《監測評價辦法》包括總則、監測評價指標、動態管理、考核認定程序和附則5個部分內容。
三、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總則。闡述了《辦法》出臺的目的、依據,以及自治區現代農牧業產業園建設的方向和基本要求。
第二部分:監測評價指標。產業園監測包括基礎情況、產業發展、科技支撐、綠色發展、聯農帶農、政策支持等6個方面,設置了49項具體監測指標,績效評價在監測指標基礎上設定了18個指標項,對產業園建設水平開展績效評價。
第三部分:動態管理。明確對已批準建設的產業園建設情況實行動態監測管理機制,每2個月開展1次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調度,每年6月份開展1次監測數據調度統計,每年1月份開展年度產業園建設績效評價。
第四部分:考核認定程序。規定了考核認定的方式、程序;明確了考核評價結果等級;提出了考核結果應用,并明確了懲戒措施。
第五部分:附則。明確了《產業園監測評價辦法》試行實施時間。
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