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訂《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訂《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發改基礎規〔2019〕738號
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發展改革委: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長江流域系統性著眼,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要素,充分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引領帶動作用,實施好生態修復和環境保護工程,推動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取得實效,根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2016年第4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打捆切塊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管理的通知》(發改投資〔2017〕1897號)等有關規定,現修訂《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并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