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關于開展2019年度第二批申請律師執業和律師執業實習有關工作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關于開展
2019年度第二批申請律師執業和律師執業實習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司法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司法局,廳直屬律師事務所:
根據《律師法》和《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自治區司法廳定于12月開展2019年度第二批申請律師執業和律師執業實習有關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實履行審查職責,規范開展面試考核工作
各地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關于開展2019年度申請律師執業和律師執業實習有關工作的通知》(內司電傳〔2019〕70號)要求,開展第二批申請工作。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項
1.申請律師執業,區外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的應去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管理部門辦理調檔;
2.個人簡歷應從大學開始連續填寫,包含實習經歷,中間不得有空缺年份;
3.存檔證明應提交2019年度;如申請人與原單位辭職或解除聘用關系的還應提交申請人辭職、解聘的證明材料(指入職律所前最后一家單位);
4.聘用協議應簽完整,包含負責人和申請人雙方簽字以及簽訂日期;
5.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承諾書應按司法廳模板提供。
三、司法廳審核時間安排
各盟市司法局、廳直屬律師事務所要嚴格在規定時間前,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統一報(寄)送至司法廳律師工作處審核(上午8:30、下午13:00開始):
聯系人:郎 杰 李 心
電 話:0471-5301323,5301497 傳真:0471-5301293
電子郵箱:sft1294@126.com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
2019年12月2日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