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衛生健康委 醫療保障局關于修訂《內蒙古自治區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衛生健康委 醫療保障局
關于修訂《內蒙古自治區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內財社〔2024〕1097號
各盟市財政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財政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
為進一步加強中央和自治區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7號)、《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關于修訂〈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4〕26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醫療衛生領域、科技領域、教育領域自治區與盟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內政辦發〔2023〕97號)等要求,結合自治區實際,我們修訂了《內蒙古自治區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 ? ? ? ? ?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4年9月15日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中央、自治區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等預算管理規定和《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關于修訂〈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4〕26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自治區與盟市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內政發〔2018〕46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訂內政發〔2018〕46號文件相關內容的通知》(內政字〔2021〕100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醫療衛生領域、科技領域、教育領域自治區與盟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內政辦發〔2023〕97號)等,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救助補助資金,是指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安排用于補充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資金(以下分別簡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疾病應急救助資金),列入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實施期限至2025年。到期前,按照國家有關要求,自治區財政廳會同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調整補助政策及延續期限。
第三條? 自治區財政廳負責會同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分配中央和自治區財政醫療救助資金、疾病應急救助資金,審核分地區資金預算,會同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依法下達預算,并做好預算績效管理、資金監督管理等工作。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提供資金測算需要的與業務職能相關的基礎數據,并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同時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方案,按規定做好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自評等工作,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第四條? 醫療救助資金按照以下原則分配:
(一)合理規劃,科學安排。按照相關規定,結合重點工作,明確資金使用方向。
(二)統一規范,公開透明。采用統一規范的方式分配資金,測算過程和分配結果公開透明。
(三)保障重點,講求績效。加強醫療救助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保障重點工作需要,建立績效結果與資金分配掛鉤機制。
第五條醫療救助資金采取因素法分配。
其中,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主要考慮一般救助需求因素和特殊救助需求因素,并使用績效調節系數、財力調節系數進行適當調節。特殊救助需求因素主要是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部署,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務較重的地區等給予傾斜支持。測算公式為:
某地區應分配資金=資金總額×
疾病應急救助資金主要考慮救助需求因素,并使用績效調節系數、財力調節系數進行適當調節。救助需求因素主要考慮人口數和發病率等。測算公式為:
某地區應分配資金=資金總額×
以上分配公式中的績效調節系數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確定,財力調節系數根據各地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確定。在確定具體分配方案時盡可能選取客觀、公開數據作為分配依據。為提高數據使用的科學性,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引入審核調整機制,對基礎數據的年度增減幅度設定上下限、對異?;螂x散數據進行數學處理等。為保持對醫療救助工作支持的相對合理性,可對分配測算結果進行增減幅控制。
第六條? 自治區財政廳會同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按照預算法和預算管理有關規定,每年提前下達各盟市下一年度自治區財政醫療救助資金預計數,提前下達數與前一年度執行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90%,并在人大批準預算后30日內正式下達醫療救助資金預算。自治區財政廳在收到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資金預算指標文件后,分別會同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在30日內正式分解下達到盟市級財政部門,并抄送財政部內蒙古監管局。自治區財政通過“專戶直通車”方式將中央和自治區兩級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直接撥付至各盟市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專賬。各盟市財政部門按程序按進度及時將本級財政安排的城鄉醫療救助資金撥付至本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專賬。各盟市財政部門應當在收到上級財政疾病應急救助資金預算指標文件后,將上級補助資金和本級財政安排的疾病應急救助資金撥付至本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專賬。
第七條? 各盟市財政部門在收到上級財政補助資金時,應核對無誤后再下達或撥付。如發現多撥、少撥等情況時,應立即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各盟市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發現類似情況的,應立即向同級財政部門和上級對口部門反映。各盟市不得擅自分配處置多撥的補助資金。
第八條? 醫療救助資金應在當年全部撥付至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專賬或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專賬,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挪用、截留和滯留。各盟市將醫療救助資金撥付基金后,具體使用分別按照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本辦法與此前印發的基金管理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九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醫療保障部門、衛生健康部門統籌考慮救助工作需要以及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結余情況等,科學測算、合理安排本級醫療救助補助資金,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醫療保障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對醫療救助資金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鏈條,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等績效管理工作。
加強績效運行監控。各級財政、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醫療救助資金的績效運行監控,及時發現和糾正有關問題,確保資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顚S?。
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衛生健康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對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疾病應急救助資金的執行情況開展績效自評。財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對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開展重點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完善相關轉移支付政策和以后年度預算申請、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各級財政、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應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風險,強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規分配和使用資金,實行不相容崗位(職責)分離控制。
第十二條?各級財政、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應加強對醫療救助資金的監督管理,主動開展自查、互查、交叉檢查,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社會監督。
第十三條? 各級財政、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分配、監督等管理工作中,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 各盟市財政、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可結合當地實際,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報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備案。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財政廳會同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秲让晒抛灾螀^財政廳 衛生健康委 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內財社〔2022〕880號)同時廢止。
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