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呼政發〔2021〕25號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林格爾新區、金山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
現將《呼和浩特市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呼和浩特市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全面提升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能力,構建“六大產業集群”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新格局,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立成長型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示范企業 、細分領域專業化“小巨人”企業培育庫,對入庫企業實施跟蹤服務,重點培育。聚焦“六大產業集群”延鏈、補鏈、強鏈,每年培育10家以上專注于細分市場、創新能力強、市場占有率高、掌握核心技術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對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我市行政區域以外遷入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聚集10家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產業園區授予“專精特新園區”牌匾。
二、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專業配套能力。為全市“六大產業集群”大企業、大項目和龍頭企業提供自主研發產品或技術的中小企業,按其新增配套額的5%、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投資1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2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強化企業用地用房支持。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在我市投資“六大產業集群”項目的,其項目用地需求優先納入供地計劃。企業租賃研發和生產用房的,按照其實際房租的30%給予租金補助,連續補貼3年,單戶補貼額度每年不超過100萬元。
四、鼓勵企業升規入統。建立“小升規”企業培育庫,對入庫企業在政策、技術、人才、融資、管理、信息化建設、市場拓展等方面予以指導服務,每年培育“小升規”企業15家以上。對“小升規”后連續3年不退規的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并在主流媒體刊登 “小升規”企業名單。
五、強化企業融資服務。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生產經營融資貸款,按實際放款日人民銀行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貼息支持,每家企業每年貼息額度不超過50萬元。深化與“助保貸”合作銀行資源對接,通過“助保貸”合作銀行信貸審核的企業,可享受LPR利率上浮不超過100個基點的低息,同時政府提供30%風險補償助其增信。引導和鼓勵駐呼金融機構落實國家中小企業普惠金融政策,針對中小企業豐富金融產品、提升服務質效。推進信用融資發展和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信易貸”等中小企業在線融資平臺功能,及時推送“銀稅貸”、“政采貸”等信用融資產品。組織開展銀企座談會、項目推薦會、產融對接會,加強銀企良性互動,提高產融對接效率。
六、支持企業開拓市場。組織“六大產業集群”中小企業參加全國大型展覽展銷活動,助力企業擴大市場,提升品牌知名度,展會參展費納入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七、支持企業智能化數字化賦能。遴選一批智能化數字化賦能服務平臺或機構,為中小企業智能化數字化賦能提供支撐,鼓勵企業從生產流程、質量管理、運營管理、品牌培育、數字化云設計、個性化定制、供應鏈等方面運用數字化解決方案。鼓勵建設面向中小企業的云設計和仿真應用推廣公共服務平臺,推動數字化研發設計方案在中小企業中的規?;茝V應用。
八、開展企業人才培訓。舉辦普惠型中小企業政策大講堂,每年培訓5000人次以上;每年組織200名左右優秀企業家參加“專精特新”企業創新研修、交流研修等專題培訓;每年推薦重點行業龍頭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30名參加工業和信息化部領軍人才高級研修班,培養一批高水平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九、落實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政策。市本級、旗縣區級各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應當統籌確定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比例不低于70%。對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十、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嚴格執行國家《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簽訂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款項,合同約定時間不得違反《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有關規定。國有企業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采購款、工程款、服務款等款項。相關部門對存在拖欠賬款“高風險”單位進行重點摸排,將事后清欠轉變為事前預防。
十一、加強服務載體建設。構建以公益性和專業性社會化服務機構為骨干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等各類創新載體作用,為企業提供信息、投融資、創業輔導、人才培訓、技術創新、管理咨詢、市場開拓、法律援助等全流程服務。重點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供技術創新、上市輔導、創新成果轉化與應用、知識產權應用、上云用云及工業設計等服務,培育推薦優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國家、自治區各類專項獎補資金。
十二、開展中小企業法治、信用體檢。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方式,三年內為100家以上成長型中小企業和重點培育的“專精特新”企業開展法治、信用診斷,組織專業機構、專家團隊“上門問診”并提供“專屬評估報告”。將企業評估報告作為其申報各類專項資金的相關佐證材料,促進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增強企業發展內生動力。
十三、完善市場監管體制。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檢查均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同類檢查每年每戶企業不超過1次;抽查計劃和事項確定后立即公示,抽查結果在檢查結束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建立監管信用信息機制,完善“紅黑名單”制度,對失信行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十四、暢通中小企業投訴建議渠道。在“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上開設企業專席,各地各有關部門及時辦理和解決中小企業的合理訴求,確保響應率、解決率、滿意率。
十五、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建立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綜合評價體系,從要素保障、政務服務、公平競爭、行政執法、權益保護、融資獲得、創新投入、政策落實等方面對地區和部門開展全方位評價,推進政府部門持續優化政策、法治、市場、融資、創新環境,實現以評促改、以評促建、以評促優。
兌現本政策的資金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林格爾新區、金山高新區,各旗縣區、開發區各承擔一半。
本政策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有關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來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