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呼和浩特市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庫的通知
關于建立呼和浩特市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庫的通知
各旗縣區(開發區)工信部門:
為貫徹落實《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促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2022-2025)》(內工信中小字〔2022〕476號)的精神,健全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實現我市優質中小企業培育質量雙升,現就建立呼和浩特市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庫條件
企業應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內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工業企業或為工業企業提供工業軟件的軟件企業,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 (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工作要求
各旗縣區工信部門要高度重視,瞄準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以及其他優質中小企業,加大挖掘力度,應入盡入,2025年優質中小企業優先從培育庫中產生。請各地區工信部門于2025年1月28日前,將匯總的呼和浩特市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庫信息表電子版報送郵箱gxjzxqy@126.com。
呼和浩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9日
(聯系人:李平安,電話:4606205)
來源:呼和浩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