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中小企業促進法》 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近日,呼和浩特工信局為紀念《中小企業促進法》施行20周年,組織了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宣傳貫徹活動,深刻把握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賦予中小企業工作部門的重要職責,在依法行政中有新的作為,促進全市中小企業追趕超越,在“強首府”的偉大工程中貢獻支撐力量。
此次活動通過“首府工業之家”、“呼和浩特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基地等渠道進行了廣泛的宣傳,目的主要是通過宣傳讓中小企業了解、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正確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內涵。對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貫徹落實、切實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營造健康發展環境,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
2003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正式實施,并于2017年9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進行修訂。內容涵蓋財稅支持、融資促進、創業扶持、創新支持、市場開拓、服務措施、權益保護、監督檢查等方面,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實施以來,中小企業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漸趨成熟,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持續優化、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活力進一步迸發,創新能力和創新水平實現了快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