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取全區污染防治攻堅戰和中央環保督察 整改情況匯報 研究構筑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規劃等事項
本報11月16日訊 (記者 戴宏)11月16日,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布小林主持召開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聽取全區污染防治攻堅戰和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情況匯報,研究構筑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規劃等事項。
會議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是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完成的硬任務。要對大氣、水污染防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大調度督導、跟蹤督辦力度,推動有關地區和部門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確保完成預定任務。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聚焦重點區域、流域、行業和污染源,進一步找差距、補短板、強弱項、抓落實,確保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生態環境保護各項目標任務。要強化生態環境源頭預防管控,加強自然生態保護,持續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推動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
會議強調,把內蒙古建成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是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給內蒙古確立的戰略定位,是內蒙古必須擔負好的重大責任。要認真修改完善,精心編制好《內蒙古自治區構筑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規劃(2021-2035年)》,為推進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提供科學指引。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保持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把祖國北部邊疆這道風景線打造得更加亮麗。
會議研究了《2021年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立法計劃建議項目》,指出地方立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方面,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確保地方立法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自治區實際,能夠經得起時間和實踐檢驗。
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建立異地行政執法協助制度的指導意見》。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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