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全文)
——2020年1月14日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那順孟和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一、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40周年。一年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自覺同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對標對表,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對標對表,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對標對表,緊扣自治區黨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的工作部署,緊扣回應人民群眾重大關切,緊扣厲行法治、推進全面依法治區,認真行使法定職權,圓滿完成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
——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機制進一步健全。把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高政治原則,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扎根在思想深處、落實到行動當中。堅持黨領導人大工作的各項制度,全年就重點工作、重大事項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48次,嚴格按照黨委的指示要求抓好落實。黨的主張和意圖在人大得到全面實現。
——地方立法精細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制定、修改、廢止地方性法規24件,批準地方性法規和單行條例25件,審查規范性文件63件,對2件法規草案進行了初審,如期完成生態環保領域法規清理任務?!靶∏锌凇薄皠撝菩浴绷⒎ǔ蔀橥怀隽咙c。
——監督工作實效性進一步增強。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22項,對6部法律法規進行執法檢查,開展執法調研和專題調研6項,組織專題詢問2項,形成涵蓋77個問題的4件問題清單,提出審議意見14件。監督工作問題清單制向常態化、規范化發展,成為人大工作的“內蒙古名片”。
——代表主體作用進一步發揮。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56人次,參加重點立法、監督工作200余人次,13件代表議案全部辦理完畢,736件建議全部辦結并答復代表。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試點工作初見成效。
——決定和任免權有效行使。作出決議決定6件,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03人次,并組織任命人員進行憲法宣誓。確保了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在人大依法落實到位。
第一,把制度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依照法定職責、限于法定范圍、遵守法定程序,是人大及其常委會開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去年,常委會把制度建設的重點放在規范行使人大法定職權上,出臺《發揮人大常委會立法主導作用的意見》,突出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進一步細化人大主導立法的舉措步驟。出臺《增強人大監督工作實效的辦法》,把黨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強化監督職能的要求落實落細,使人大監督工作從“做了”向“做實”和“做好”轉變。制定《自治區各級人大常委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推動落實“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全面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修改《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按照“議而必決、議而可決、聽取報告”三大類別,準確界定34類重大事項,依法保障重大事項決定權更好行使。制定《關于加強和改進全區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見》,提出做好新時代人大代表工作的16條具體措施。通過換屆之初出臺的4個方面制度和這5項法規制度,基本搭建起本屆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四梁八柱,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開了個好頭。
第二,助力打贏三大攻堅戰
常委會把助力打贏三大攻堅戰作為重要政治責任,傾力助推任務完成。
找準問題,持續監督,解決一個銷號一個?!氨O督工作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實”,這是本屆人大常委會確定的重要原則。2018年,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政府關于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的報告并形成問題清單。去年,繼續就問題清單進行跟蹤監督,專題聽取政府落實問題清單情況報告,督促有關方面聚焦25個問題攻堅突破、及時銷號。目前,“旗縣級農口資金整合難度大”“低保政策與扶貧政策銜接不緊密”等11個問題已經得到解決,“扶貧產業和扶貧項目輻射帶動能力弱,貧困戶參與程度低”等13個問題已經整改但仍需持續推進,真正做到了整改不到位、監督不停止。
用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堅決筑牢祖國北方生態安全屏障。制定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條例。首次嘗試區域協同立法,通過了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建立起烏海、鄂爾多斯、阿拉善三地聯防聯控聯治的生態協作機制。批準了設區的市草原保護、污染防治、禁牧休牧、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等一批生態領域法規,為守好內蒙古這片碧綠、這方蔚藍、這份純凈開出“法治良方”。聽取和審議年度環境狀況和環保目標完成情況報告,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嚴格對照法律條文,查找治水管水短板,明確指出規劃編制和執行不嚴不實、飲用水水源地劃定監管不規范等8個方面問題。組成人員指出,要切實扛起政治、法律、社會責任,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可行性,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把河湖長的作用真正發揮出來,把城鎮污水處理“三率”真正提升上去,堅決管住排污口,堅決管好水源地,堅決治理農業面源污染,堅決嚴控超采地下水。執法檢查組還對“一湖兩?!敝卫砬闆r進行重點檢查,就呼倫湖水生態治理情況開展“解剖麻雀”式調研,科學研判呼倫湖水量和水質變化的真正成因,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合理設定治理目標、考核目標和改進考核辦法等需要國家層面解決的建議。
堅持底線思維,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首次聽取和審議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全面摸清了我區金融國有資產“家底”。組成人員要求,要切實增強安全意識,加強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嚴密防控金融機構的局部風險。針對我區地方政府債務“上少下多”的特點,選擇東、中、西部三個典型旗區,就政府化解債務工作開展調研,提出要妥善處理化債和發展的關系,在化解債務中同步推進高質量發展,在推進高質量發展中有序化解債務。兩次審查批準自治區本級預算調整方案,依法嚴控債務風險。
第三,全力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
常委會以法治方式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探索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的重要要求,打出立法、監督組合拳,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人大力量。
以推動解決經濟發展全局性問題為抓手,聽取上半年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決算報告、審計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開展審計法及實施條例執法調研,提出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下決心把結構調過來、動能轉過來、質量提上來,通過抓實體經濟、抓有效投資、抓民營經濟、抓營商環境、抓招商引資,推動經濟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邁進;強調要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做到一條一條對照整改,堅決杜絕“屢審屢犯”。
以轉變發展方式為切入點,作出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縣級行政區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的決定,依法保障土地資源合理利用。修改自治區農作物種子條例,支持發展現代種業和現代農業。開展循環經濟促進法執法檢查,督促政府降低資源消耗強度,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努力打造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聽取和審議政府落實人大關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問題清單整改情況報告,提出要把創新驅動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提高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強度,發揮好企業在創新中的主體作用;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在有比較優勢的領域抓轉型、抓創新,把內蒙古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和產品做精、做專、做好、做強,努力提升優勢特色產業的產業鏈水平。
以打造更好營商環境為動力,制定自治區中小企業促進條例,針對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申報流程繁瑣等難點痛點堵點問題,從財稅支持、融資促進、創業創新等8個方面作出回應。聽取和審議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強調營商環境就是生產力、就是競爭力,要從拼資源、拼優惠的老辦法、老套路中擺脫出來,轉向拼環境、拼服務、拼效率;強調要為促進就業創業降門檻,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為激發有效投資拓空間,為公平營商創條件,為群眾辦事增便利;強調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的重要要求,真正營造“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強調要堅持加法減法一起做,放權就放出活力和動力,監管就管出公平和秩序,讓企業放下包袱、輕裝上陣,為企業營造安心舒心的良好環境。
第四,依法保障和增進民生福祉
常委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為履職的價值準則,重點關注教育、醫療、就業等民生大事,推動解決一批群眾關注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在對“上學難、上學貴”進行監督并形成問題清單的基礎上,繼續跟蹤監督問題整改。經過連續兩年的努力,城鎮大班額、大校額治理取得顯著成效,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同城待遇問題得到解決。
把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作為年度重點監督項目,聽取和審議全區旗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分級診療制度落實情況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組成人員提出,要樹立“大健康”理念,把預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基層醫療重心更多的向健康管理轉變;要靠制度性安排幫助基層醫院留住人才,解決優質醫療資源短缺和分配不均衡問題,從根本上改變“大醫院擠,小醫院弱”的現狀;要真正把醫院管好管活,做到政府醫改補貼真補到位,薪酬制度改革真改到位,提高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收入比重,逐步解決公立醫院歷史形成的債務問題;要讓“三醫”聯動真正聯起來、動起來,突出解決百姓用藥貴問題,突出解決醫?;鸹I集和使用不可持續問題,突出解決藥品耗材價格虛高問題,讓群眾成為醫改的最大受益者。
為落實好就業優先戰略和積極的就業政策,常委會開展就業促進法和自治區就業促進條例執法檢查,形成14個方面問題清單,督促政府從源頭上解決好“用工荒”和“就業難”的結構性矛盾,以產業發展帶動實現更高質量、更加充分的就業。
對動物防疫法和自治區動物防疫條例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針對我區動物防疫工作中法律責任落實不到位、村級防疫隊伍不穩定、活畜流動環節監管難度大等問題,提出要落實防疫一線人員待遇,加強源頭監管和全程管控,加快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關注民族地區發展和邊疆穩固,聽取和審議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情況的報告,對政府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執法檢查報告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就自治區興邊富民行動“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對自治區民族教育條例實施情況開展執法調研,依法維護新時代“模范自治區”崇高榮譽。
第五,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
常委會突出價值引領,帶頭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其真正為人民所信仰、所尊崇。
用立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支持烏蘭牧騎事業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自治區烏蘭牧騎條例,界定了烏蘭牧騎的定義、性質,對職稱評定、經費保障、退出機制、品牌保護等作出具體規定。這件創制性立法,是首件規范烏蘭牧騎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對于堅定文化自信,推進優秀民族文化傳承和創新具有重大意義。制定自治區國防動員條例,對國防動員計劃和實施預案、預備役人員的征召等作出細化規定。制定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為內蒙古改革發展穩定匯聚正能量。指導設區的市開展弘德立法,批準了鄂爾多斯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把實踐中廣泛認同的道德要求上升為法律規范,用法治的剛性鼓勵文明行為、懲治失信行為、提高違規成本,讓地方性法規充分體現國家的價值目標、社會的價值取向、公民的價值準則。
在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之際,在全國率先開展了英雄烈士保護法執法檢查,推動全社會形成崇尚英烈、尊重英烈的價值取向和良好風尚。開展國旗法執法檢查,弘揚愛國主義,傳承民族精神,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人大擔當。
第六,加快推進法治內蒙古建設
常委會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不斷深化依法治區實踐,不斷開創法治內蒙古建設新局面。
堅持把改革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銜接起來,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識、固化改革成果。兩次作出廢止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共廢止10件法規,一攬子修改《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等3件法規,重點對缺乏法律依據、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區情實際的條款進行修改,推進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為激發經濟社會發展動力掃除障礙。圍繞促進家庭教育、生活垃圾管理、輻射污染防治等方面開展25項立法調研,加大立法統籌協調力度,儲備立法項目,創造立法條件。
促進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聽取和審議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提出要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督促檢查,逐項分解落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確保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設任務。聽取和審議全區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報告、全區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報告,督促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加強訴訟源頭治理,統一裁判尺度,提升民商事審判質效;督促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強化對刑事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更好維護公平正義。聽取和審議全區公安機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報告,要求堅持從嚴治警,提高辦案質量,研究建立長效機制,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縱深發展。作出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明確公益訴訟重點范圍,規范檢察機關的調查權,對形成公益訴訟合力提出要求,確保公益訴訟工作高效、規范、廉潔、公正開展。
第七,切實增強代表工作的活力與實效
常委會立足“代表機關”定位,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全力支持人大代表充分發揮作用。
拓寬代表履職渠道。深化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代表聯系群眾制度,加大聯系頻次,拓展聯系內容。做好代表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工作,組織我區全國人大代表、自治區人大代表圍繞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打贏三大攻堅戰、發展現代能源經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開展專題調研。規范全區“人大代表之家”建設,持續推進“萬名人大代表助力精準扶貧活動”。
強化代表履職保障。以提升政治能力、履職能力為目標舉辦三期代表履職學習班,基本實現了自治區人大代表培訓全覆蓋。就代表法實施情況進行調研,指出我區在代表法實施過程中存在的7個方面問題,并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豐富代表履職平臺功能,及時向代表通報常委會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依法保障代表知情權。
提升代表建議辦理質效。選取事關全局、代表反映集中的建議由常委會組成人員重點督辦,對岱海生態補水工程等重點建議進行現場督辦并取得明顯進展。聽取教育廳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情況報告并進行評議和滿意度測評,強調要把建議辦理工作的重心放在解決問題上,不斷提高代表建議的落實率和滿意率。
穩步推進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試點工作。各級人大代表積極提出民生實事項目建議,全年票決確定民生實事項目561項,涉及城鄉市政交通、醫療衛生教育、生態環境保護、社會公益事業等各個領域,有效激發了代表履職熱情。
第八,努力提高履職能力
常委會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旗幟鮮明講政治,在工作中堅定不移堅持黨的領導,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確保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支持派駐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開展工作,涵養了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全區各級人大是一個有機整體,做好人大工作,需要上下“一盤棋”“一股勁”。常委會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更加重視加強對我區各級人大的工作指導,召開紀念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40周年座談會、立法計劃推進會暨首次立法調度會,通過調研指導、開展培訓、推廣經驗等方式,進一步密切聯系,全區人大整體工作合力得到大幅提升。
各位代表!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人大工作。去年11月召開了自治區黨委人大工作會議,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意見》。會議充分肯定了各級人大在我區改革發展穩定中作出的積極貢獻,對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支持人大依法履職作出全面部署,指明了在新的歷史起點做好人大工作的前進方向。全區各級人大要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會議精神,配合各級黨委抓好意見的督查落實,推動黨委部署要求落地見效。
各位代表!一年來常委會工作取得的成績,根本在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正確引領,是自治區黨委堅強領導的結果,是自治區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勤勉履職的結果,是自治區“一府一委兩院”和各級人大密切配合的結果,是全區各族人民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謝!
我們也清醒認識到,人大工作與新時代的新要求還有不相適應的地方,主要是:人大主導立法的機制還不夠完善;監督工作的效果還不均衡;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工作制度還有待落實;代表建議的落實率還需要提高。我們要高度重視這些問題,認真改進今后工作,決不辜負人民期待。
二、2020年的主要工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內蒙古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按照自治區黨委十屆十一次全會工作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改革創新,依法履職,主動擔當,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依法保障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作出人大貢獻。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著力加強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
牢牢把握人大是黨領導下的政治機關定位,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通過持續深入的理論武裝,筑牢堅持根本政治制度的思想根基,推動人大工作與時俱進、完善發展。要健全保障人大依法履職的制度體系,著力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建立重點立法項目主任會議成員牽頭督辦制度,對立項、起草、審議等環節進行全過程督辦,使人大真正成為立法工作的組織者。在全區范圍內推廣“首次監督問題清單制”和“問題清單跟蹤監督銷號制”,努力實現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修改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和常委會議事規則,修改常委會黨組會議、主任會議議事制度,健全常委會委員履職工作機制。繼續推動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部署要求,配合全國人大就縣鄉人大選舉工作開展調研,對我區縣鄉人大建設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召開縣鄉人大工作座談會。堅持和擴大人民民主,完善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在全區范圍內深入推進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試點工作。制度是用來遵守和執行的。常委會要自覺遵守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堅決維護制度,不斷推進制度創新和治理能力建設。
二是緊扣重要領域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
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選對立法項目,定準立法方向,為堅定不移探索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全年安排審議法規案25件,其中制定10件,修改、廢止15件,開展立法調研10件。
圍繞轉方式、調結構,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法。制定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綜合行政執法條例、農村牧區公路條例、社會科學普及條例。圍繞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立惠民利民的法。制定自治區精神衛生條例、反家庭暴力條例,就學前教育、城鄉生活垃圾管理等進行立法調研。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立促進綠色發展的法。制定、修改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條例、額濟納胡楊林保護條例、農業節水灌溉條例,就草畜平衡和休牧禁牧、地下水保護和管理等進行立法調研。圍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立弘德向善的法。制定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條例、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就志愿服務、革命文物保護等進行立法調研。召開全區人大立法工作交流會,推動地方立法理念和方式創新。
三是緊扣促進高質量發展和重大民生關切,著力增強監督實效
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提高監督剛性和實效。在監督工作上我們尤其要堅持求真務實,不搞形式主義。全年安排開展3項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22項專項工作報告,組織4次專題詢問,開展8項執法調研和專題調研。
發揮“法律巡視”監督利劍作用,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對草原法和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土壤污染防治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和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開展執法檢查,確保法律的牙齒真正咬合。
圍繞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執行,預算績效管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聽取和審議關于黃河流域內蒙古段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情況報告、現代能源經濟發展情況報告。圍繞決勝全面小康、打贏三大攻堅戰,開展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專題調研,聽取和審議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情況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全區法院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報告,就加強地方金融監管、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風險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圍繞民生和社會事業發展,聽取和審議高校高質量發展情況報告,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強養老機構放管服改革工作情況報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于全區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報告。配合全國人大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工作若干重要問題和民族團結進步工作開展專題調研。同時,還將選擇重點議題開展專題詢問、進行跟蹤監督。
依法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權,作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定和自治區資源稅適用稅額的決定,修改我區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環境保護稅具體適用稅額的決定,作出進一步加強全區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決定。
四是緊扣深化和拓展新時代人大代表工作,更好發揮代表主體作用
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就是尊重人民主體地位,服務代表、受代表監督就是服務人民、受人民監督,這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應有之義。要增強服務代表意識,持續深化“雙聯系”機制,持續擴大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的深度和廣度,同代表形成機制化的交流互動。代表的議案建議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呼聲,要把辦理代表議案建議作為接受人民監督的重要內容,按照“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的要求,實行代表建議辦理分級責任制,建立答復承諾解決事項臺賬,著力解決“文來文往”、書面答復后沒有下文等問題。要加強代表履職培訓,轉變培訓理念和方式,實現由“全覆蓋”向“精細化”轉變。
要加強人大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講好人大故事、講好內蒙古故事,推動國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要密切與全區各級人大的聯系,在立法、備案審查、預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加強指導和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堅持黨的領導,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特征和政治優勢的集中體現。我們要堅決落實黨的領導制度,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確保令行禁止,確保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貫徹到人大各項工作中。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全面加強人大機關黨的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鞏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始終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在提升新時代人大工作質效中厚植獨特優勢,樹立起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時代的偉大征程上,我們對制度充滿自信,對道路無比堅定。我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矢志不渝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奮力開創人大事業發展新局面,為建設亮麗內蒙古、共圓偉大中國夢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