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第三批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的通知
各旗、縣、區工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招商局: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三批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的通知》(工信廳聯電子〔2019〕133號)文件要求,組織開展自治區申報工作?,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示范企業
示范企業申報主體為智慧健康養老領域的產品制造企業、軟件企業、服務企業、系統集成企業等,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注冊時間不少于2年。
2.產品生產企業2018年度智慧健康養老相關業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其他類型企業2018年度智慧健康養老相關業務收入不低于800萬元。
3.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能力或創新服務能力。
4.具有成熟的市場化應用的產品、服務或系統,制定了相關標準。
5.具有清晰的商業推廣模式和盈利模式。
(二)示范街道(鄉鎮)
示范街道(鄉鎮)以街道或鄉鎮為申報主體,可聯合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企業或機構共同申報,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已投入不少于1000萬元的資金,建設形成具有特色服務內容、貼近地區發展實際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體系。
2.采用不少于5類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5類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為不少于10000人提供智慧健康養老服務。
3.具備靈活的服務擴展能力,可為轄區內所有居民提供服務接入。
4.具備長期運營能力,有持續運營和盈利的創新模式,具有不斷完善服務能力和豐富服務內容的發展規劃,研制了服務標準。
(三)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的申報主體為地級或縣級行政區,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備較好的智慧健康養老應用示范條件和產業基礎。
2.具備相關政策配套和資金支持。
3.集聚了一批從事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制造和應用服務的骨干企業,并在本區域內開展了應用示范。
4.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已經在整個區域內得到規?;瘧?,已建設或同時申報了至少3個智慧健康養老示范街道(鄉鎮),研制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的基地標準、地方標準或團體標準。
二、組織實施
各旗縣區工信局會同本級民政、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對本地區企業、街道(鄉鎮)和基地申報材料進行組織申報,申報材料統一由經信局初審,并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于2019年8月12日前報送呼和浩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電子科。報送材料包括紙質版一式六份和電子版光盤。
申報書電子版可在工信部網站>文件法規>文件發布內查詢下載。
三、管理和激勵措施
(一)示范企業、街道(鄉鎮)和基地應落實《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努力樹立行業標桿,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二)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民政廳、衛生健康委將對示范企業、街道(鄉鎮)和基地開展實地考察,根據考查情況對應用試點示范名單進行動態調整。
(三)鼓勵各旗縣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加大對應用試點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從政策、資金、資源配套等多方面扶持示范企業做大做強,支持示范街道(鄉鎮)建設,加快示范基地產業集聚和應用試點。
(四)對智慧健康養老示范基地的企業和街道,以及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所在地的企業、街道(鄉鎮)和基地予以優先支持。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王璐瑤,孫瑀晗
聯系電話:(0471)4606298
通信地址:金海五金機電城D座3樓303室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