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辦公廳關于增補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地方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辦公廳關于增補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地方的通知
國知辦發運字〔201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擴大試點工作范圍,豐富試點工作層次,扎實做好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工作,結合《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管字〔2018〕10號)有關要求,經認真研究和專家評審,增補北京市、山東省青島市為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地方。試點期限為期3年,自2019年2月至2022年1月。
請有關試點地方進一步完善試點工作方案,于2019年4月底之前以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實施,并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和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國防知識產權局備案。各試點地方要建立試點工作協調機制,推動有關政策出臺和項目實施;要加強對試點工作條件保障、人才隊伍培養和保密工作環境建設,滿足承接各項職責的軟硬件要求;要加強資源整合和工作創新,搭建知識產權軍民雙向保護和運用的平臺機制,滿足軍民融合產業創新發展的需求。市級試點地方所在有關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轄區內市級試點地方的指導和支持,及時督促檢查任務落實進展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試點期間,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將建立評估考核機制,加強對試點地方的工作指導和跟蹤管理,督促各項試點工作順利實施。試點期滿后,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將對試點工作進行驗收。各試點地方應于每年3月底報送上年度工作總結、本年度工作計劃和有關統計信息;有關重大事項應及時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和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市級試點地方的重大事項應同時抄報所在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及有關部門。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辦公廳
2019年3月7日
聯系人: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路宏波
電 話:010—62083316
傳 真: 010—62083094
郵 箱: luhongbo@sipo.gov.cn
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國防知識產權局 李曉紅
電 話:010—66302092
關鍵字: 知識產權
文號:
文件字號: 國知辦發運字〔2019〕7號
發文部門: 國家知識產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