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推薦2019年度自治區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推薦2019年度自治區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
各盟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中小企業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中小企業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我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依據《內蒙古自治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內經信服指字〔2018〕396號)的規定,現就推薦2019年度自治區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推薦的示范平臺數量不超過10個,滿洲里、二連浩特市推薦示范平臺數量不超過3個。
二、示范平臺的認定條件、申報程序及申報材料請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內經信服指字〔2018〕396號)規定執行,《管理辦法》可在自治區工信廳網下載。
三、《管理辦法》已將每三年復核一次修改為每次認定有效期為三年。2017年1月前認定的第(1-5)批次示范平臺已滿3年,超過有效期,請于今年和各盟市新培育認定的示范平臺一起組織重新申報。第6批示范平臺,可在有效期滿當年再次申報。目前在期的國家級示范平臺不列入此次申報范圍。
四、請各盟市按照《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做好推薦工作,認真組織、嚴格標準、確保質量、按時上報。對推薦平臺申請報告要認真審核,在對其服務業績進行測評的基礎上,提出推薦意見。
五、請各盟市于3月20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自治區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見附件)、《內蒙古自治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表》和被推薦單位的申請材料等紙質文件一式兩份(包括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光盤)一并報送自治區工信廳。
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是開展中小企業服務工作的重要載體,是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且已列入《內蒙古自治區新興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18-2020年)支持范圍)》,因此各盟市推薦示范平臺應當在創新服務模式,集聚創新資源,推進線上線下服務結合,促進服務與需求精準對接,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發展潛力和轉型動力,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方面有突出的特色優勢和示范性。我廳將組織專家對各盟市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重點圍繞上述條件,進行打分排序,結果按序在自治區工信廳網站公示。
聯系人:工信廳服指處張小春
聯系電話:0471-4825146 郵 編:010098
聯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號黨政綜合樓842室
附件:推薦自治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
2019年2月20日
附件:推薦自治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
盟市推薦單位名稱:
序號 | 平臺名稱 | 服務機構名稱 | 申請示范平臺服務功能類別(不超過3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