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打出促進就業組合拳
昨日,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近日,自治區政府出臺《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打出了穩定就業、促進就業的政策組合拳。從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等十二個方面提出具體政策舉措,以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增強企業活力,促進擴大就業。
其中,在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見》提出,深入實施“創業內蒙古行動(2016至2020年)”,加大對創業擔保貸款的支持力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等舉措。
在加大創業載體建設支持力度方面,《意見》提出,鼓勵各地區加快建設重點群體創業孵化載體,對企業和社會組織、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四眾創業支撐平臺為勞動者創業提供咨詢、信息、項目、培訓、融資、孵化、開業、幫扶落實創業扶持政策等服務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根據其提供創業服務的數量和創業服務的效果,給予創業就業服務補貼等舉措。
在積極鼓勵青年參加就業見習方面,《意見》提出,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萬名青年見習計劃,到2021年組織3萬名青年參加就業見習。將就業見習補貼范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至24歲失業青年。
在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方面,《意見》提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難企業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后,可由就業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積極引導困難企業轉崗職工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采取“校企雙制、工學一體”的方式培養中、高級技能人員,培養期1至2年,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在加大對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力度方面,《意見》提出,支持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對培訓合格的失業人員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根據培訓成本、培訓時長、市場需求和取得相關證書情況等確定。
在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方面,《意見》提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含3年)以上放寬至參加失業保險1年(含1年)以上。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在參保地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具體補貼標準為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00元、1500元、2000元的培訓補貼。
在提供失業登記常住地服務方面,《意見》提出,允許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失業人員在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申請享受常住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在加強對困難群體生活救助方面,《意見》提出,探索完善城鄉融合的就業政策,適時調整就業困難人員范圍。
在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就業服務方面,《意見》提出,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積極組織宣傳就業政策,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媒體向社會公布政策清單、申辦流程、補貼標準、服務機構及聯系方式、監督投訴電話,深入企業宣講政策、了解困難、做好幫扶。
在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方面,《意見》提出,深入實施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和援企穩崗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助力企業發展,穩定就業崗位。
在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小微企業作用方面, 《意見》提出,各地區政府性融資擔?;饝獌炏葹榉蠗l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等舉措。
此外,《意見》明確,從國家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安排的就業補助資金,專項用于當前穩就業工作。并要求各地區要將貫徹落實本實施意見有關情況和發現的重要問題及時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記者 蔣建波)
來源:呼和浩特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