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出臺若干政策“禮包” 為促進就業創業工作"保駕護航"
選稿人員:郭紅麗 | 發布日期:2019/1/24 9:29:31 | 瀏覽次數: 2373
1月22日,中國江西網記者獲悉,萍鄉市近日出臺了《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從支持企業發展、促進創業、加強就業創業培訓、完善就業援助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舉措。
小微企業最高可申請6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據介紹,萍鄉將對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參保企業,按規定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符合省文件規定的,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參保企業,加大返還力度。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及小微企業創業創新項目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外部增信。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為小微企業量身打造金融服務產品和服務方式,簡化貸款流程,為小微企業提供更好的信貸支持。
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可分別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和6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加快推進創業孵化載體建設,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場地支持、指導服務和政策扶持,對在創業孵化基地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非生產性水電費按規定給予補貼,每個入駐實體每季最高補貼不超過1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符合條件就業困難人員培訓期間有生活費補貼
困難企業可自主開展職工在崗培訓,也可委托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學院、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職工在崗培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后,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適當支持。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
支持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學院、職業培訓機構和具備培訓場地、培訓師資(專職兼職均可)的企業,采取項目制培訓的方式,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對培訓合格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其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再給予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費補貼。
16至24歲失業青年可申領就業見習補貼
加大就業見習支持力度,實施三年青年見習計劃,將就業見習補貼范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補貼標準按照所在縣(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給予補貼;并為就業見習人員購買見習綜合保險,所需資金據實予以補貼。對連續兩年參與青年見習計劃的誠信守法、用工規范的企事業單位可認定為見習基地。
失業人員可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由所在單位和本人足額繳費滿1年以上失業保險的,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經審核后,根據參保繳費時間由失業保險基金發放3-24個月不等的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給予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給予臨時救助。
來源:中國江西網萍鄉頻道 (記者 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