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持續提升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 助力推動全省鄉村振興
選稿人員:劉佳 | 發布日期:2021/7/7 10:28:31 | 瀏覽次數: 2713
近年來,江蘇省人社廳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人才優先戰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擴大培訓規模,提升培訓質量,積極推動全省新生代農民工走技能就業、技能成才、技能致富之路。全省累計開展政府補貼性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138.25萬人次,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鄉村戰略實施作出了積極貢獻。
突出均等、普惠,構建城鄉一體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堅持政府引領、市場導向、社會參與的原則,全力打造適應產業強省戰略需求,基本滿足企業和農民工利益訴求,城鄉一體的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提升支撐服務能力。一是將農民工職業培訓工作納入“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務百項重點工作”和“民生十項實事”,逐年制定量化考核指標,層層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定期開展督查檢查,做到系統化設計、制度化安排、規范化實施、長效化推進。充分發揮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和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協調作用,搭建部門間溝通信息、會商研討的平臺,加強對業務條線的工作指導,形成上下一致、左右協調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城鄉一體的農民工職業培訓政策體系,將符合條件的新生代農民工全部納入政策扶持范圍。先后制定實施了《江蘇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江蘇省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四項制度實施辦法》《江蘇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政府補貼培訓對象范圍覆蓋在江蘇省轄區內進行就業失業登記的全部農民工,政府補貼培訓項目涵蓋了從專項能力、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到技師、高級技師的不同技能等級。三是按照“條件公開、合理布局、平等競爭、動態管理”的原則,取消職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審批認定,指導各地通過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確定承擔政府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鼓勵和引導社會各類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參與新生代農民工職業培訓工作。全省現有承擔政府補貼性培訓任務的就業培訓機構1182個,數量位居全國第一。
突出高質、實效,開展就業導向精準職業技能培訓
根據新生代農民工就業需求和職業技能標準,大力推行與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緊密聯系的培訓模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探索培訓項目由市場需求確定、培訓機構由市場競爭確定、培訓成果由市場定價付費的有效途徑。一是完善五級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為新生代農民工提供完善的職業培訓政策信息咨詢服務。街道(鄉鎮)、社區(村)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主動開展對轄區內農民工參加職業培訓的宣傳與動員,了解掌握農民工培訓需求、收集發布農民工培訓信息。省、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普遍建立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定期發布制度,引導農民工根據市場需求,選擇適合自身需要的職業培訓。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完善職業培訓管理功能,將所有有培訓意愿的新生代農民工納入統一管理,精準鎖定培訓對象。二是以推動農民工就業創業為導向,遵循市場規律和職業培訓規律,融通理論知識與技能訓練,推動培訓項目與市場需求、培訓內容與職業標準(技能等級)、培訓過程與工作過程相對接。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緊缺職業工種以及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方向,面向社會征集篩選針對農民工的職業培訓項目,開發相關職業規范、培訓規范、考核規范、師資配備規范和設備設施規范。三是適應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的特點和培訓需求,根據本地實際,把握培訓重點,創新培訓方法,推廣校企合作,引導職業院校、企業和職業培訓機構大力開展訂單式培訓、定向培訓、定崗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突出規范、方便,切實提升職業技能培訓管理服務
進一步提升農民工職業培訓的管理服務水平,健全職業培訓標準,加強信息系統建設,改進政府購買服務成果機制,加強對培訓對象、培訓過程、培訓質量、資金使用的全方位監管。一是制定《公共就業培訓機構服務規范》,明確了資質獲取、服務流程、服務要求、質量管理等職業培訓的標準化要求,建立了一整套包括新生代農民工群體培訓在內的職業培訓江蘇省地方標準。二是制定出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公共培訓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嘗試改變“機構定點、定額補貼”為“競爭準入、市場定價”,創新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市場化競爭機制,提升職業培訓內生發展動力,促進培訓機構優勝劣汰,實現培訓資源優化配置。三是先后下發《關于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春潮行動”的通知》等文件,編制和實施以新生代農民工等人員為重點的專項培訓計劃,明確目標任務、按月統計通報、強化組織保障,形成全省“五級”聯動、督查考核的培訓目標體系。
來源:江蘇人社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