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好!在民營企業也能報職稱,對論文外語等不設限
選稿人員:郭紅麗 | 發布日期:2019/11/18 11:52:39 | 瀏覽次數: 1348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民營企業員工職稱申報渠道將得到拓展,合法權益受到同等保護。評審時突出工作能力和業績考核,破除了“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
《征求意見稿》提出,要拓寬民營企業職稱申報渠道,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屬地原則自愿參加職稱評審,合法權益受到同等保護,履行同等義務。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等制約,積極拓寬申報渠道,及時受理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的職稱評審。積極創造條件,在專業技術人才密集的創業孵化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園區等地設立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或通過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工商聯、中小企業聯合會、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受理職稱申報。非面向單位、系統內部組建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要向民營企業平等開放。
經批準離崗創業或到民營企業兼職的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3年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申報職稱,其創業和兼職期間工作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民營企業通過柔性引才方式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與企業簽訂工作協議一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企業工作6個月以上的,可在企業所在地申報職稱評審。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被派駐外地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在派駐地申報職稱評審。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不斷完善職稱社會化申報渠道,建立職稱申報兜底機制,確保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公平公正參與職稱評審。
在職稱評審機構方面,將積極支持專業化人才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有序承接面向民營企業的職稱評審具體操作性工作。支持專業技術人才密集、技術實力較強、內部管理規范的規模以上民營企業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或由民營企業聯合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程序報相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備案后開展自主評審。
職稱評審標準也要以市場評價為導向。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標準要充分體現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特點和工作實際,貼近民營企業用人需求。進一步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業績考核,注重市場認可和對企業的實際貢獻。對論文、職稱外語等不做限制性要求,專利成果、技術突破、工藝流程、標準開發、成果轉化等均可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
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制定職稱評審標準,與企業相關的職稱評審委員會、專家庫要吸納一定比例的民營企業專家。積極借鑒龍頭企業人才評價標準,充分考慮新興行業、職業的特點,制定職稱評審的通用標準。各地制定的職稱評審標準應廣泛征求本地區民營企業、行業協會學會的意見。
民營企業評職稱也將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或“直通車”,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相應級別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