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業服務政策問答
選稿人員:郭紅麗 | 發布日期:2019/11/12 15:10:45 | 瀏覽次數: 1509
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以免費為勞動者提供哪些服務?
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勞動者提供以下服務:1.就業創業、人才服務和勞動用工政策法規咨詢、相關扶持政策受理;2.人力資源供求、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職業培訓、見習崗位等信息發布;3.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和創業開業指導、創業服務活動;4.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5.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6.辦理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7.失業登記等事務;8.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9.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權益保護;10.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服務。
二、什么是就業登記?
答:勞動者通過單位就業、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或以自由職業形式實現就業的,應在就業后30日內到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就業登記,就業登記的具體內容有:1.勞動者個人信息情況(身份證件);2.就業單位基本情況;3.就業類型、就業時間情況;4.就業單位訂立、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情況等;5.從事個體經營的持營業執照副本;6.《就業創業證》設置的其他內容。
信息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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