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強化新促進法的引領作用 助推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精心組織安排,強化新促進法對中小企業工作的引領作用,把學習宣貫促進法和自治區中小企業促進條例融入全區中小企業重點工作、重要措施、重大活動中,全力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一、內蒙古《中小企業促進法》宣貫工作開展情況
(一)不斷深化對新促進法精神的學習領會,引領方向、指導工作、謀劃思路。組織召開了全區中小企業工作座談會,全區14個盟市及計劃單列市經信委分管領導、中小企業局長、公共服務平臺負責人等50多人參會,重點圍繞如何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促進法精神,進行了認真深入地討論和交流,進一步將思想、認識、思路統一到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促進法精神上來,強化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和依法行政依法興企的意識和信心,增強用新促進法指導下一步中小企業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
(二)不斷加大對新促進法的宣貫力度,專項部署、專題培訓、專門宣傳。一是專項部署。研究制定下發了《關于做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在全區范圍進行全面安排部署,提出針對性措施和具體要求。二是專題培訓。舉辦《自治區中小微企業政策大講堂》第五期專題培訓,邀請國家工信部中小企業局相關處室和賽迪研究院中小企業所領導,通過全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遠程視頻系統,線上線下相結合,對新促進法進行專題輔導、深入解讀,自治區、盟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全區三級中小企業系統工作人員及重點企業負責人500余人參加了培訓。三是專門宣傳。在自治區經信委門戶網站、自治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信息網和微信公眾號將促進法全文推送。訂閱新促進法相關《讀本》分送各盟市經信委,印刷5000冊中小企業促進法單行本,贈送自治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盟市及旗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及部分中小企業。通過自治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信息網開辟專欄、微信公眾號發布推送新促進法宣貫信息近百條。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新促進法進行廣泛宣傳解讀,內蒙古日報、內蒙古新聞網、人民網等16家媒體進行了專題報道,相關宣貫解讀內容被媒體報道轉載46條,擴大了新促進法的知曉面和影響力,在短時間內營造了自上而下的良好宣傳氛圍。
(三)不斷推動新促進法和實際工作的有機契合,融入重點工作、重要措施、重大活動。把新促進法的宣貫工作自覺融入到中小企業實際工作,每項工作從謀劃、宣傳到落實,都要積極強化新促進法的指導、推動作用和宣貫意識。落實新促進法精神,積極推動和創新政銀企合作模式,以自治區普惠金融體系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的有效對接為基礎,以“普惠金融、合作共贏”為主題,會同包頭市人民政府、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舉辦首屆“內蒙古中小企業投資與貿易合作撮合洽談會”。目前,共招募裝備制造業、現代農牧業、能源環保、高新技術、醫療衛生、旅游、教育、健康等產業1069戶企業參加,分4輪進行了320場次的“一對一”線上洽談,410家達成合作意向的企業在包頭市開展現場洽談對接,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金融機構開展對接后的跟蹤服務。新促進法的宣貫貫穿了這項活動策劃、籌備、宣傳、舉辦的各個環節。
(四)貫徹執行新促進法融入實際工作中。把貫徹執行新促進法融入到實際工作中,出臺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不斷強化中小企業政策、工作、融資、公共服務“四大”體系建設,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創新能力不斷增強,融資服務持續加強,服務體系不斷完善,發展規模質量效益穩步提升。一是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自治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協調機制作用,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合力推動新促進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實,不斷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建立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聯絡員會議、部門政策落實等工作制度。每年召開自治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對各部門年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重點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制定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微企業發展考核辦法》,建立了盟市中小微企業發展考核指標體系,對盟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進行了考核,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完成責任分解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二是加大融資服務,著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新促進法融資促進方面,立法確立提高小微企業融資規模和比重,引導社會資本,拓寬融資渠道。結合地區特點,建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設立中小企業“助保金貸款”引導資金風險保證金池已達21億元,使得一些具有產業優勢和發展前景但有效抵押物不足的企業獲得了貸款,為企業增信、為銀行分險。目前,全區累計放貸1943筆、108.6億元。實行“一對一”幫扶和“點對點”服務的企業首席服務官制度,共收集企業各類問題130項,已辦結82項。建立了企業融資項目庫,入庫企業1229家,融資需求754.1億元。已有237戶工業企業獲得貸款20.16億元。召開政金企融資對接會,29戶企業與8家銀行簽約,貸款規模29.07億元。聯合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等舉辦首屆“內蒙古中小企業投資與貿易合作撮合洽談會”, 線上招募1116戶企業,篩選443戶優質中小企業參加撮合會,達成合作意向金額達11.04億元。支持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推進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建設銀行內蒙古分行“云稅貸”產品上線、工商銀行內蒙古分行“融e購第一屆‘我從草原來草原羊肉節’”啟動,鼓勵金融機構探索創新服務小微企業新路徑。深化政銀企合作,會同包頭市人民政府、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在包頭市舉辦首屆“內蒙古中小企業投資與貿易合作撮合洽談會”,招募1069戶企業參加,分4輪進行320場次的“一對一”洽談,410家企業初步達成合作意向。三是持續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強化依法行政意識,發揮全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的示范引領作用,依法開展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市場開拓、權益保障等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區樞紐服務平臺集聚線上線下服務機構1834家,累計為近35萬戶中小微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在全國省級層面率先開展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電子服務券工作。通過全區中小微企業政策大講堂舉辦了專題培訓,累計參訓企業3000多家、5000余人。
二、持續加大宣貫執行力度
認真貫徹落實這次全國座談會精神,將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新促進法和黨中央、國務院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的部署要求有機結合,持續加大新促進法的宣貫力度,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推動中小企業工作創新發展。
(一)進一步加大宣貫執法工作力度。繼續發揮好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將新促進法和條例學習宣貫任務分解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加強統籌協調和服務,會同各成員單位加強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抓好政策落實。全區各級政府及部門、廣大中小企業都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執行新促進法,各級領導帶頭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學以致用,把學習宣貫與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職責、工作方向和目標相結合,真正把貫徹工作落到實處。積極引導廣大中小企業依法經營、恪守誠信原則,努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在全社會形成貫徹實施新促進法的良好氛圍。繼續通過網絡、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專題培訓等多形式、多渠道持續開展廣泛宣傳。安排專項資金,采取后補貼方式,依托全區萬戶中小企業政策大講堂,調動各級各類優質培訓資源,開展新促進法培訓解讀。
(二)加大融資服務,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完善融資風險分擔機制,提升中小微企業“助保貸”融資服務,繼續加大對盟市統籌“助保貸”融資服務的支持力度,完善風險分擔、盡職免責、績效評價等機制,提高財政資金對金融資金的引導作用。探索建立我區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與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協同聯動,支持初創期、成長期中小企業發展。在確?;鸢凑帐袌鲆巹t運營的同時,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支持各類中小企業開展新模式、新業態、新產品的創新。不斷創新政銀企對接方式,打造一站式融資服務,推進全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與合作銀行金融服務系統對接,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電子服務券等形式,為企業提供創業輔導、政策法律咨詢、代記賬、信用評價、融資推介等一系列貸前貸后公共服務。通過有效發揮全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和中國銀行“中小企業跨境撮合服務平臺”的作用,強化信息共享和政策協同,幫助中小企業對接國際國內資源,加強撮合后的跟蹤服務,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及公共服務,把撮合洽談會打造成為內蒙古政銀協同服務中小企業的品牌模式。建立完善全區中小企業信用數據庫,推動實現多部門多渠道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推廣中小企業信用評價公共服務,構建并推動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發揮作用。
(三)進一步推進創業創新。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程,提高企業發展質量和競爭力。加快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科技企業孵化器、企業研發中心等創新平臺載體的組織認定。加大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力度。通過對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成長型中小企業和行業小巨人企業進行分類培育,打造一支具有國際化視野、創新能力強的企業家隊伍,培育一批細分領域、細分產業的“隱形冠軍”,引領內蒙古中小企業加快轉型升級,提高整體發展質量和效益。
(四)進一步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自治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優化升級,開展公共服務平臺線上線下服務,擴大服務覆蓋面。重點支持一批中小企業集聚和帶動就業作用明顯的工業園區,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創新創業平臺載體對創新資源的集聚作用,促進中小企業集群發展。加強電子商務示范體系建設,積極培育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和示范企業,促進電商產業集聚和上下游協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