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有序、有力、有效解決監督執法“沒有溫度”問題?推動自治區營商環境從“憂”變“優”
選稿人員:劉佳 | 發布日期:2024/6/4 16:53:01 | 瀏覽次數: 2563
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聚焦全區營商環境之“憂”,以解決監督執法“沒有溫度”問題為切入點,通過有序組織實施、有力推動落實、有效強化監督,持續提升“有溫度”執法能力,推動全區營商環境變“憂”為“優”。
強化統籌協調?有序組織實施
做好工作調度。組織自治區本級20個行政執法部門和12個盟市司法局召開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工作會商機制第一次會議暨解決監督執法“沒有溫度”問題工作調度會,明確加強改進執法方式、持續推進柔性執法等工作任務。明確工作重點。制定《內蒙古自治區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安排23項重點任務,明確強力整治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健全新型行政執法機制、創新行政執法方式等11項工作措施推進柔性執法。壓實工作責任。推動將解決監督執法“沒有溫度”問題納入自治區政府誠信建設工程的政務誠信建設中,實施常態化、清單化管理,確保各項任務有序推進。
緊扣工作重點?有力推動落實
明晰行政執法邊界。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事項梳理清理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各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行政執法事項梳理清理,形成1431項的自治區本級行政執法事項清單,明確全區6000余項行政執法事項,有效防止越權執法。樹立“服務型”執法理念。督促指導各行政執法部門認真借鑒浙江、深圳等地做法,開展首次違法預警提示、輕微違法告知承諾制、社會服務折抵罰款等柔性執法。如公安廳推行“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不處罰”“十分鐘違停免罰”等舉措,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靠前式”服務等。完善“免罰”“輕罰”清單。在全區現有3347個免罰、輕罰事項基礎上,再次督促4個行政執法部門將118個行政處罰事項納入免罰、輕罰清單,讓執法更有“溫度”。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印發《全區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工作方案》,設置3項培訓內容,明確3個環節、7個步驟,組織全區8萬余名行政執法人員全員輪訓,提升“有溫度”執法能力。
創新執法監督?有效強化監督
著力構建行政執法監督體系。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貫徹落實實施方案,提出18項具體工作措施,細化形成50項任務清單。制發《關于加快建立四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的通知》,推動全區已實施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蘇木鄉鎮(街道)司法所開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明確司法所9項監督職責,確保在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強化監督檢查。聚焦運動式執法、“一刀切”執法、簡單粗暴執法、野蠻執法、過度執法、機械執法、逐利執法等問題,起草全區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指導各盟市司法局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今年以來,累計排查發現執法問題58個,并提出針對性整改措施66項。拓寬監督渠道。引入社會監督,組織各盟市選聘10441名社會監督員,推動社會監督員參與行政執法活動常態化,發揮發現問題的“哨點”作用;強化投訴監督,與自治區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建立12345熱線和行政執法監督合作機制,提高行政執法監督的主動性和精準度。截至目前,累計收集群眾投訴舉報線索51條,已督促相關部門完成整改。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